126.快乐 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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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丘傻眼了。他看到谭华的业绫被从尸体中拔除,被吸进刀叶里去,留下一具不能蒸发的躯壳。而坐在棺材里的姑娘更是冷酷,连瞟一眼都欠奉。
“他们……他们竟然用‘九歌’做业绫的容器……难怪频繁出事故……”墨丘倒吸冷气,如临大敌。他看到谭华头盔在“九歌”面前形同虚设,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,如果第二片刀叶飞向墨丘,他会像谭华一样死的干脆利索。
那个冷漠的女人已经接管了这个世界。
牧歌的初衷,可能是不顾一切地用极端手段来复活他的姑娘;墨丘的恐惧,就是他有可能要为牧歌的疯狂买单,因为牧歌复活的姑娘,不一定会饶牧歌不死。崔代理反复强调,业绫能将研究员逼疯,而“九歌”的能力是拔出“业绫”为食,这种愈杀愈强的正循环已经持续了不知道几个世纪,也没看到“九歌”吃饱过,它很可能具备了某种超自然的灵性。如果“九歌”的灵性覆盖了“潇”的人格,那么牧歌和墨丘都难逃一死。
墨丘伸直双臂,努力向复活的女孩解释,像一条砧板上的鱼,努力跟菜刀交谈:“从技术层面说的话,我没有杀过炎夏子民。我的责任是把小队完整无损地带回去,没错我是个失败的队长……”他认出来了,那个冷酷得近乎妖艳的侧脸,正是一小时前在烈日下被献祭的女孩。
女孩坐在棺材里,缓缓回头,“炎夏女王”的傲骨犹存,妖异的红瞳更加动人心魄。墨丘被她的美丽晃花了眼,在恍惚间,听到冰冷而致命的判决:“负罪者,杀无赦。”
空气传来轻微的爆破声,第二枚刀叶直取墨丘眉心。
墨丘非常确定,自己这价值一万铢的一星武神精良制式武士盔会像蜡油一样被“九歌”切开。谭华的死状已经摆在眼前,冷酷的姑娘根本草菅人命,紧急的局面容不得他讲道理。
所以墨丘拔腿就跑。他不惜扭伤自己,用最快的速度进入冲刺姿势,昂着头风驰电掣,在音爆声中,墨丘的速度甚至制造了真空,他逃跑的甬道像抽光空气的注射器。
离开出口大概有两公里。墨丘只要跑出金字塔,他就能向崔代理求救。
恐怕崔代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阵容豪华的狩猎小队会损兵折将,一场残暴的欢宴竟以残暴结束。
墨丘嗖的一声跑了,姑娘却不追,因为陵墓里只剩两个人了——于是她回头看呆若木鸡的牧歌。牧歌意识到自己被盯着,也扭过生锈的脖子,与姑娘四目相对。
那熟悉的容颜,是潇绝对没错。但是那动人身体上蒙着的白裙,早已被诡异的业绫染红。一段鲜艳的业绫在潇的身上荡漾飞舞,像渴望狩猎的杀意,试图挣脱寄主去狂欢;像跋扈跳跃的火焰,追逐杀人如麻新境界。绽放的“九歌”刀叶,飞舞的杀气红绫,朦胧的鲜艳长裙,仿佛有股迫不及待的意志在呼之欲出,可是她的眸子却单纯冷漠,毫无愧疚。
牧歌吞一口唾沫,感觉半只脚踏进鬼门关里:“潇?”声音没落地,“叮叮叮!”三枚锋刃像闪电般射来,将牧歌的袖子、披风钉在墙上;刀锋太薄,在肉体张弛间都能浅浅地割破肌肤,血滴顺着光洁的刀叶滚动,在“柄”上凝成摇摇欲坠的一滴。
连谭华只值一刀,结果牧歌竟用一个“潇”字换来三刀,顿时叫他呼吸不上来。他被钉在墙上,努力用蓝绫护住肺部伤口,维持内宇宙稳定,然后察言观色,仔细打量“潇”。
可是,他抬眼看时,金棺已经空了;牧歌正警惕四顾,甬道里突然传来惨叫,墨丘的尖叫声纷至沓来:
“顺我者昌!我当然选‘顺我者昌’!我的意思是,顺您,我归顺您!当狗也比死了强……不!!我是说!当炎夏的狗是我的荣幸!所以……请不要把刀锋放在这么危险的部位……”
人在快死的时候能做出什么事?
答案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
牧歌见证了三姓家奴的诞生。墨丘有头脑、有速度、有脾气,他先被黑水公司从舰队挖走,又在恐惧的尖叫中向炎夏女王效忠——鬼知道潇会不会一刀杀了他。很显然,潇仓促地做了决定,因为牧歌还在思考,腥甜的香风飘近,潇已经静静地站在牧歌身边,而此时,刀柄上摇摇欲坠的那一滴鲜血,才刚刚坠落,打在潇的食指上。
牧歌两眼一坠,一眨眼的工夫,潇不仅追上了以速度著称的墨丘,还打了一架,做了个决定,回到陵墓,接到牧歌流出的第一滴血,面无表情地含进红唇吮吸、品尝。
牧歌提心吊胆地打量她的眼睛,心想:“潇复活以后,已经没有以前的记忆了吗?那她为什么对我手下留情?”
她闭上眼睛吮吸手指,睫毛睁开时,呼吸已经急促起来,一脸渴望地凝视牧歌。牧歌觉得氛围太诡异,心想我跟墨丘不同,我要死得有男儿气概。然后他义正辞严地问:“你为什么不杀我?”
钉住牧歌的刀,像雨檐一样滴答、滴答。“潇”用食指接了品尝,迷惘地凝视牧歌:“我……我想留住你,可又害怕伤到你;明明心里恨着你,可是总想看看你。这些强烈的感觉,都找不到缘由,让我好难过。”
这些莫名其妙的话,让她自己很迷惘,却句句戳中牧歌的软处,让他的心柔软得没力气跳动。他的表情融化成温柔的笑容,露出百感交集的欢喜:“潇,是你吗?我终于把你找回来了。”
“谁是潇?”女孩问完,自己就嫌麻烦,将毫无头绪的思路搁置,忠诚地听从内心的欲望:“我想和你合为一体,想把你活活吃掉……”
这时候,甬道响起小心翼翼的询问:“喂?女王大人你在里面吗?这是某种对家犬的考验吗,解开绳子观察会不会自己回家之类的……”
看来墨丘对“九歌”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,竟然自己摸索着回来找九歌了。
牧歌又欢喜又凌乱,结结巴巴地矜持着:“别,别吧,在这儿怪不好意思的,有人看着呢……”
“我忍不住了。”女孩说着,摸索着解开牧歌的披风。
肩甲“当啷”滚落在地;甲胄下的汗袍被从肩上褪下;女孩冰凉的手指滑过牧歌滚热的肌肤;那蜻蜓点水的触感令人飘飘欲仙。牧歌满脑子想:“潇,这绝对是潇!没错儿!她夜袭我的手感就是这样的!”
“别在这里……”牧歌半推半就。
“我真的忍不住了。”她说完,歪头咬在牧歌肩膀上,埋头吮吸。牧歌的内宇宙顿时循环紊乱,躁动的业绫汹涌闯入,纯净的蓝绫混在血液中,被吮吸而去。他感到女孩吮吸的触感是非凡享受,而业绫冲击理智的震撼却如同烈火灼烧。这种伴随剧痛的快乐,宛如加冰的烈酒,痛快淋漓,令人沉沦。
这种吮吸,第一次给牧歌渴望沉沦的冲动,恨不得像没有明天一样狂欢,只要有彼此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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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丘傻眼了。他看到谭华的业绫被从尸体中拔除,被吸进刀叶里去,留下一具不能蒸发的躯壳。而坐在棺材里的姑娘更是冷酷,连瞟一眼都欠奉。
“他们……他们竟然用‘九歌’做业绫的容器……难怪频繁出事故……”墨丘倒吸冷气,如临大敌。他看到谭华头盔在“九歌”面前形同虚设,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,如果第二片刀叶飞向墨丘,他会像谭华一样死的干脆利索。
那个冷漠的女人已经接管了这个世界。
牧歌的初衷,可能是不顾一切地用极端手段来复活他的姑娘;墨丘的恐惧,就是他有可能要为牧歌的疯狂买单,因为牧歌复活的姑娘,不一定会饶牧歌不死。崔代理反复强调,业绫能将研究员逼疯,而“九歌”的能力是拔出“业绫”为食,这种愈杀愈强的正循环已经持续了不知道几个世纪,也没看到“九歌”吃饱过,它很可能具备了某种超自然的灵性。如果“九歌”的灵性覆盖了“潇”的人格,那么牧歌和墨丘都难逃一死。
墨丘伸直双臂,努力向复活的女孩解释,像一条砧板上的鱼,努力跟菜刀交谈:“从技术层面说的话,我没有杀过炎夏子民。我的责任是把小队完整无损地带回去,没错我是个失败的队长……”他认出来了,那个冷酷得近乎妖艳的侧脸,正是一小时前在烈日下被献祭的女孩。
女孩坐在棺材里,缓缓回头,“炎夏女王”的傲骨犹存,妖异的红瞳更加动人心魄。墨丘被她的美丽晃花了眼,在恍惚间,听到冰冷而致命的判决:“负罪者,杀无赦。”
空气传来轻微的爆破声,第二枚刀叶直取墨丘眉心。
墨丘非常确定,自己这价值一万铢的一星武神精良制式武士盔会像蜡油一样被“九歌”切开。谭华的死状已经摆在眼前,冷酷的姑娘根本草菅人命,紧急的局面容不得他讲道理。
所以墨丘拔腿就跑。他不惜扭伤自己,用最快的速度进入冲刺姿势,昂着头风驰电掣,在音爆声中,墨丘的速度甚至制造了真空,他逃跑的甬道像抽光空气的注射器。
离开出口大概有两公里。墨丘只要跑出金字塔,他就能向崔代理求救。
恐怕崔代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阵容豪华的狩猎小队会损兵折将,一场残暴的欢宴竟以残暴结束。
墨丘嗖的一声跑了,姑娘却不追,因为陵墓里只剩两个人了——于是她回头看呆若木鸡的牧歌。牧歌意识到自己被盯着,也扭过生锈的脖子,与姑娘四目相对。
那熟悉的容颜,是潇绝对没错。但是那动人身体上蒙着的白裙,早已被诡异的业绫染红。一段鲜艳的业绫在潇的身上荡漾飞舞,像渴望狩猎的杀意,试图挣脱寄主去狂欢;像跋扈跳跃的火焰,追逐杀人如麻新境界。绽放的“九歌”刀叶,飞舞的杀气红绫,朦胧的鲜艳长裙,仿佛有股迫不及待的意志在呼之欲出,可是她的眸子却单纯冷漠,毫无愧疚。
牧歌吞一口唾沫,感觉半只脚踏进鬼门关里:“潇?”声音没落地,“叮叮叮!”三枚锋刃像闪电般射来,将牧歌的袖子、披风钉在墙上;刀锋太薄,在肉体张弛间都能浅浅地割破肌肤,血滴顺着光洁的刀叶滚动,在“柄”上凝成摇摇欲坠的一滴。
连谭华只值一刀,结果牧歌竟用一个“潇”字换来三刀,顿时叫他呼吸不上来。他被钉在墙上,努力用蓝绫护住肺部伤口,维持内宇宙稳定,然后察言观色,仔细打量“潇”。
可是,他抬眼看时,金棺已经空了;牧歌正警惕四顾,甬道里突然传来惨叫,墨丘的尖叫声纷至沓来:
“顺我者昌!我当然选‘顺我者昌’!我的意思是,顺您,我归顺您!当狗也比死了强……不!!我是说!当炎夏的狗是我的荣幸!所以……请不要把刀锋放在这么危险的部位……”
人在快死的时候能做出什么事?
答案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
牧歌见证了三姓家奴的诞生。墨丘有头脑、有速度、有脾气,他先被黑水公司从舰队挖走,又在恐惧的尖叫中向炎夏女王效忠——鬼知道潇会不会一刀杀了他。很显然,潇仓促地做了决定,因为牧歌还在思考,腥甜的香风飘近,潇已经静静地站在牧歌身边,而此时,刀柄上摇摇欲坠的那一滴鲜血,才刚刚坠落,打在潇的食指上。
牧歌两眼一坠,一眨眼的工夫,潇不仅追上了以速度著称的墨丘,还打了一架,做了个决定,回到陵墓,接到牧歌流出的第一滴血,面无表情地含进红唇吮吸、品尝。
牧歌提心吊胆地打量她的眼睛,心想:“潇复活以后,已经没有以前的记忆了吗?那她为什么对我手下留情?”
她闭上眼睛吮吸手指,睫毛睁开时,呼吸已经急促起来,一脸渴望地凝视牧歌。牧歌觉得氛围太诡异,心想我跟墨丘不同,我要死得有男儿气概。然后他义正辞严地问:“你为什么不杀我?”
钉住牧歌的刀,像雨檐一样滴答、滴答。“潇”用食指接了品尝,迷惘地凝视牧歌:“我……我想留住你,可又害怕伤到你;明明心里恨着你,可是总想看看你。这些强烈的感觉,都找不到缘由,让我好难过。”
这些莫名其妙的话,让她自己很迷惘,却句句戳中牧歌的软处,让他的心柔软得没力气跳动。他的表情融化成温柔的笑容,露出百感交集的欢喜:“潇,是你吗?我终于把你找回来了。”
“谁是潇?”女孩问完,自己就嫌麻烦,将毫无头绪的思路搁置,忠诚地听从内心的欲望:“我想和你合为一体,想把你活活吃掉……”
这时候,甬道响起小心翼翼的询问:“喂?女王大人你在里面吗?这是某种对家犬的考验吗,解开绳子观察会不会自己回家之类的……”
看来墨丘对“九歌”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,竟然自己摸索着回来找九歌了。
牧歌又欢喜又凌乱,结结巴巴地矜持着:“别,别吧,在这儿怪不好意思的,有人看着呢……”
“我忍不住了。”女孩说着,摸索着解开牧歌的披风。
肩甲“当啷”滚落在地;甲胄下的汗袍被从肩上褪下;女孩冰凉的手指滑过牧歌滚热的肌肤;那蜻蜓点水的触感令人飘飘欲仙。牧歌满脑子想:“潇,这绝对是潇!没错儿!她夜袭我的手感就是这样的!”
“别在这里……”牧歌半推半就。
“我真的忍不住了。”她说完,歪头咬在牧歌肩膀上,埋头吮吸。牧歌的内宇宙顿时循环紊乱,躁动的业绫汹涌闯入,纯净的蓝绫混在血液中,被吮吸而去。他感到女孩吮吸的触感是非凡享受,而业绫冲击理智的震撼却如同烈火灼烧。这种伴随剧痛的快乐,宛如加冰的烈酒,痛快淋漓,令人沉沦。
这种吮吸,第一次给牧歌渴望沉沦的冲动,恨不得像没有明天一样狂欢,只要有彼此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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