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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昏,又是黄昏。
落日照在青铜门迎风飞扬的大旗上,旗子上的半只鹰发着光。
尉绯烟站在青铜门最高的位置,一言不发的盯着半鹰旗,表情里尽是不满,委屈和痛苦。从今以后,她就是青铜门的少主,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势,而这个人人觊觎的位置,没有让她半分开心,只压得她透不过气来。
尉绯烟从来不喜欢这个比自己大了十岁的哥哥,尉离寻生前,未曾对她有过一丝一毫的关心,两人相处时,他经常表现出对她的不耐烦和厌恶,看她的眼神,就像在看路边的乞丐,甚至是垃圾堆里的野猫野狗。现在尉离寻死了,却还留给她这么大一个烂摊子。她总觉得,自己和尉离寻,根本就不是亲人,也体会不到血溶于水的亲情。所以,在整个青铜门陷入落寞的时候,尉绯烟并没有悲伤太久,似乎这样的哥哥,也不足以让她惦念太久。
风从庄严宏伟的大门前吹过来,一行带刀的侍卫匆匆跑了过来。
这些侍卫齐刷刷跪倒一片,只有一个为首叫刘艺的侍卫,鞠躬抱拳道,“参见少主。”
尉绯烟心中有着莫名期待,但面无表情的问,“如何?”
刘艺道,“确如少主所言,此人当真在活人墓。”
尉绯烟思索了片刻,道,“很好,跟我走。”
刘艺心中颇为惊讶,不知尉绯烟意欲何为,平日里,别说是夜闯青铜门的刺客,就算是私逃的奴隶,也是直接击杀,他不理解,这次尉绯烟为什么强调,一定要留活口,现在还要亲自赶过去。他虽然有疑虑,但不敢随意开口,对青铜门的侍卫来说,门主和少主的命令,就是绝对的真理。
尉绯烟第一次对青铜门的敌人产生恻隐之心,那天晚上的沙漠中,突然闯进来的那个面孔,对她来说太过熟悉,她总觉得此人和自己有某种联系。
更重要的是,她忘不掉那双摄人心魄的眼睛,只要想起来那个拿着笛子的黑衣男子,她便有种奇怪的感觉。她从前活着,浑浑噩噩,青铜门的规矩,压得她无法呼吸,但现在这种奇怪的感觉,让她感受到了自己的心脏还在跳动。那晚闯进青铜门的人,似乎是她再见这个人的唯一线索,她依稀记得黑衣男子和刺客的对话,他们似乎相识,即便不相识,黑衣男子一定认得刺客。
她想再见他。
......
灯火如炬,活人墓中恢复往日的富丽堂皇,只是墙壁和柱子上,多了几道刀痕,几处剑纹。死去的两个人,像往常一样,不过须臾,便被所有人遗忘。人心就像这片大漠,可以很快埋葬所有的一切。
大厅的正中央,坐着一个穿粉色衣服的人,她带着斗笠,容貌隐在薄纱下,手里拿着一条长鞭,长鞭的手柄上缠着粉红色的布条。她的身后站了两排拿刀的人,各个凶神恶煞,警惕的环顾四周。
这么大的阵仗,在此闻所未闻,因为有头有脸的门派,根本不愿意住在这臭名昭著的活人墓,而且他们有青铜门的招待,不必踏进此地。就算借住此处,也是极尽全力隐瞒身份,以免为自己的门派招羞。就像时常混迹此地的尉离寻,根本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。
金老板依旧不紧不慢的坐在老藤椅上,脸上挂着三分笑意,翻着账单打着算盘。活人墓第一次如此安静,安静的整个大厅只剩下“噼噼啪啪”的算珠碰撞声。
云初一出现在大厅里,这群人立刻握紧了手中的刀。
刘艺伸出手臂,挡在云初面前,道,“我家主人想请你喝一杯。”
云初皱了皱眉头,道,“我不喝酒。”
尉绯烟开口道,“你不必喝,我有话问你。”
尉绯烟的语气虽然听起来骄横,但仍旧让刘艺不解,对待这种本就该千刀万剐的人,不碎尸万段已是天大的恩赐,何以还执意相邀?
云初静默片刻,转身,走到尉绯烟桌前,在她对面坐下,他认得尉绯烟的马鞭和她的声音。
尉绯烟声音威严道,“看来你知道我是谁。”
云初握了握刀,道,“你不杀我?”
尉绯烟轻笑了一声,道,“你要知道,在我眼里,同我作对的,只有两种人,有用的活人和没用的死人。”
云初道,“所以,你不杀我,是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?”
尉绯烟眼神倏然变冷,质问道,“我想知道,他在哪?”
云初抬眼看向她,道,“她?”
尉绯烟道,“那晚,救我的人,似乎和你的人相识。”
云初表情有些奇怪,冷漠道,“我告诉你之后,岂不要成为没用的死人了?”>
黄昏,又是黄昏。
落日照在青铜门迎风飞扬的大旗上,旗子上的半只鹰发着光。
尉绯烟站在青铜门最高的位置,一言不发的盯着半鹰旗,表情里尽是不满,委屈和痛苦。从今以后,她就是青铜门的少主,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势,而这个人人觊觎的位置,没有让她半分开心,只压得她透不过气来。
尉绯烟从来不喜欢这个比自己大了十岁的哥哥,尉离寻生前,未曾对她有过一丝一毫的关心,两人相处时,他经常表现出对她的不耐烦和厌恶,看她的眼神,就像在看路边的乞丐,甚至是垃圾堆里的野猫野狗。现在尉离寻死了,却还留给她这么大一个烂摊子。她总觉得,自己和尉离寻,根本就不是亲人,也体会不到血溶于水的亲情。所以,在整个青铜门陷入落寞的时候,尉绯烟并没有悲伤太久,似乎这样的哥哥,也不足以让她惦念太久。
风从庄严宏伟的大门前吹过来,一行带刀的侍卫匆匆跑了过来。
这些侍卫齐刷刷跪倒一片,只有一个为首叫刘艺的侍卫,鞠躬抱拳道,“参见少主。”
尉绯烟心中有着莫名期待,但面无表情的问,“如何?”
刘艺道,“确如少主所言,此人当真在活人墓。”
尉绯烟思索了片刻,道,“很好,跟我走。”
刘艺心中颇为惊讶,不知尉绯烟意欲何为,平日里,别说是夜闯青铜门的刺客,就算是私逃的奴隶,也是直接击杀,他不理解,这次尉绯烟为什么强调,一定要留活口,现在还要亲自赶过去。他虽然有疑虑,但不敢随意开口,对青铜门的侍卫来说,门主和少主的命令,就是绝对的真理。
尉绯烟第一次对青铜门的敌人产生恻隐之心,那天晚上的沙漠中,突然闯进来的那个面孔,对她来说太过熟悉,她总觉得此人和自己有某种联系。
更重要的是,她忘不掉那双摄人心魄的眼睛,只要想起来那个拿着笛子的黑衣男子,她便有种奇怪的感觉。她从前活着,浑浑噩噩,青铜门的规矩,压得她无法呼吸,但现在这种奇怪的感觉,让她感受到了自己的心脏还在跳动。那晚闯进青铜门的人,似乎是她再见这个人的唯一线索,她依稀记得黑衣男子和刺客的对话,他们似乎相识,即便不相识,黑衣男子一定认得刺客。
她想再见他。
......
灯火如炬,活人墓中恢复往日的富丽堂皇,只是墙壁和柱子上,多了几道刀痕,几处剑纹。死去的两个人,像往常一样,不过须臾,便被所有人遗忘。人心就像这片大漠,可以很快埋葬所有的一切。
大厅的正中央,坐着一个穿粉色衣服的人,她带着斗笠,容貌隐在薄纱下,手里拿着一条长鞭,长鞭的手柄上缠着粉红色的布条。她的身后站了两排拿刀的人,各个凶神恶煞,警惕的环顾四周。
这么大的阵仗,在此闻所未闻,因为有头有脸的门派,根本不愿意住在这臭名昭著的活人墓,而且他们有青铜门的招待,不必踏进此地。就算借住此处,也是极尽全力隐瞒身份,以免为自己的门派招羞。就像时常混迹此地的尉离寻,根本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。
金老板依旧不紧不慢的坐在老藤椅上,脸上挂着三分笑意,翻着账单打着算盘。活人墓第一次如此安静,安静的整个大厅只剩下“噼噼啪啪”的算珠碰撞声。
云初一出现在大厅里,这群人立刻握紧了手中的刀。
刘艺伸出手臂,挡在云初面前,道,“我家主人想请你喝一杯。”
云初皱了皱眉头,道,“我不喝酒。”
尉绯烟开口道,“你不必喝,我有话问你。”
尉绯烟的语气虽然听起来骄横,但仍旧让刘艺不解,对待这种本就该千刀万剐的人,不碎尸万段已是天大的恩赐,何以还执意相邀?
云初静默片刻,转身,走到尉绯烟桌前,在她对面坐下,他认得尉绯烟的马鞭和她的声音。
尉绯烟声音威严道,“看来你知道我是谁。”
云初握了握刀,道,“你不杀我?”
尉绯烟轻笑了一声,道,“你要知道,在我眼里,同我作对的,只有两种人,有用的活人和没用的死人。”
云初道,“所以,你不杀我,是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?”
尉绯烟眼神倏然变冷,质问道,“我想知道,他在哪?”
云初抬眼看向她,道,“她?”
尉绯烟道,“那晚,救我的人,似乎和你的人相识。”
云初表情有些奇怪,冷漠道,“我告诉你之后,岂不要成为没用的死人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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