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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用尸体堆出来的胜利。
尸体,是攻城方一个强大手段,城头累积的尸体增加的是守城方的劣势,增加的确是攻城方的优势。
有鉴于这一点,攻城之时,攻城方开始占据优势的契机是,城头尸体堆了一堆的那个时机,在这个时机,攻城士兵能从容登上城头。
只有到此时,攻守双方的伤亡比才开始接近。
也只有到了此阶段,攻城方才算真正的开始占据上风。
由此而来,带来了一个攻城策略。
也就是,攻城一旦开始,就万不能停。
一旦停下,就得重复第一阶段的把尸体堆满城头的这一阶段,伤亡太大了。
同时,当攻城方与守城方伤亡比开始接近时,城池就很危险了。哪怕此时,城墙仍然牢牢的在守城方手中。
同理,于攻城方而言,城墙上尸体多到足以以堆积的尸体挤出一个安全的登城点时,那么攻破城池就是时间问题了。
所以,在守城战术中应该加一条对尸体的处理方法。
可以把死在城头的敌军尸体直接丢到城里去,保证城墙的整洁,让民夫把尸体运走处理。
而且若是天热,尸体不处理妥当,容易引发瘟疫。
所以,城里应该有专门的处理尸体的地方,可以挖大坑,尸体上撒一层石灰。
对,石灰也得准备。
石灰除了消毒,还能从城头往下撒,贼恶毒。
李孟羲在陷入了沉思之时。
刘备也陷入了沉思。
这一高一矮的两人,都不言语,皱眉沉思的模样,神态像极了。
好一会儿之后,刘备从出神中回转过来,李孟羲也把问题想明白了。
“可用戈。(可用石灰。)”刘备和李孟羲同时开口。
“为何?(为何?)”两人异口同声。
这默契,简直了。
李孟羲忍俊不禁,刘备亦然。
然后,刘备跟李孟羲讲他想到的东西,攻城的士兵也可以一手拿盾,一手拿长兵,不知好用不好。
而李孟羲也把自己所得讲给刘备,说若是战事惨烈,城上堆积尸体,人走脚绊的,不利守城。所以应时刻保证城头行走畅通,尸体应该及时处理,处理尸体可用石灰,守城之时石灰得有所准备,且可以往下撒,以迷敌目。
两人意见交换之后,都深以为是。
李孟羲看问题总是能更深入更全面一点,不流于表象。
所以刘玄德说可以试试士兵拿长兵攻城,这还能验证一下,李孟羲说弄石灰,一时半会无法找石灰,真找到了,也没练用石灰撒人的必要。
刘备建议的是,攻城的士兵不拿短刀,拿长兵,或许能更好的杀伤城头之敌。
登城之时,长兵到底有没有优势,李孟羲不知道。
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。
试试就知究竟了。
步戈比枪略短,两米多到一米多不等。
刘备亲派他一个身手不错的亲兵拿着盾拿着戈,往城头上攻。
刘备这个亲兵人高马大,亲兵拿着盾,爬到城头之时,手如开门一般往左猛的一拍,砸偏了朝他刺来的木棍,接着左手的长棍一格一捅,打歪了刺向他右胸的“兵器”之后,瞬间杀出了一个小空挡。
然后亲兵奋勇,大吼一声,踩着梯子直接从城下缺口跳到了城上。
此人的确比一般人能的多,他跳到城墙上之后,手里的盾狠拍,呼的一声拍在了某人胸口,把人拍的踉跄后退。
这么猛的一个超级兵,也威风了不到两秒,就在四五个人的长短木棍的围攻下,小腿手臂腹部背部全中招,当场就阵亡了。
长杆兵器或许有点用,李孟羲想着。
但登城之士,就算拿枪,也不能拿战阵用的长枪,应该拿短矛或短戈。
从攻城梯上到攻到城墙上这一两步的距离,是整个攻城战最焦灼的厮杀点。
盾是必须要带的,盾要防箭,防石头,而另一只手拿刀还是短矛,或许各有优劣。
然而最关键的显然不是在兵器上,而是在战术动作。
在数根长矛的夹击之下,士兵的勇武与否好像不那么重要了,反正都撑不到两秒就要死了,新兵两秒死,精兵登城,也是两秒。
看来攻城真的是用人命填,士兵成为了一个个数字,把自己当成投石机的石弹,一个接一个往城头上砸,直到尸体在城墙上摞成了墙,隔断了守城方增援,直到流的血太多,溅满了城砖,滑腻的鲜血让守城方走两步就要滑倒,如此,城池就被尸体生生填平了。
李孟羲自悟到了战争的残酷。
或许登城之士登城之后最高效和有用的动作,不是先用盾挡,也不是先拿刀砍。
而是稍用盾格挡敌军刺来的兵器之后,直接放弃防御,整个人悍不畏死的往城头人堆里跳,往人堆里砸。
若当场被枪刺死,那很好,守城方数个伤兵一时半会拔不出枪,等于暂时失去战斗力;若未被当场刺死,还有一口气,还能挥的动刀,能砍出一刀就算值。
李孟羲在脑海中推演了一下攻城的画面,他长舒了一口气。
攻城之士,一是登城要连续,要够快;二是防御没多大意义,防不住的,应该全力攻击。
是用尸体堆出来的胜利。
尸体,是攻城方一个强大手段,城头累积的尸体增加的是守城方的劣势,增加的确是攻城方的优势。
有鉴于这一点,攻城之时,攻城方开始占据优势的契机是,城头尸体堆了一堆的那个时机,在这个时机,攻城士兵能从容登上城头。
只有到此时,攻守双方的伤亡比才开始接近。
也只有到了此阶段,攻城方才算真正的开始占据上风。
由此而来,带来了一个攻城策略。
也就是,攻城一旦开始,就万不能停。
一旦停下,就得重复第一阶段的把尸体堆满城头的这一阶段,伤亡太大了。
同时,当攻城方与守城方伤亡比开始接近时,城池就很危险了。哪怕此时,城墙仍然牢牢的在守城方手中。
同理,于攻城方而言,城墙上尸体多到足以以堆积的尸体挤出一个安全的登城点时,那么攻破城池就是时间问题了。
所以,在守城战术中应该加一条对尸体的处理方法。
可以把死在城头的敌军尸体直接丢到城里去,保证城墙的整洁,让民夫把尸体运走处理。
而且若是天热,尸体不处理妥当,容易引发瘟疫。
所以,城里应该有专门的处理尸体的地方,可以挖大坑,尸体上撒一层石灰。
对,石灰也得准备。
石灰除了消毒,还能从城头往下撒,贼恶毒。
李孟羲在陷入了沉思之时。
刘备也陷入了沉思。
这一高一矮的两人,都不言语,皱眉沉思的模样,神态像极了。
好一会儿之后,刘备从出神中回转过来,李孟羲也把问题想明白了。
“可用戈。(可用石灰。)”刘备和李孟羲同时开口。
“为何?(为何?)”两人异口同声。
这默契,简直了。
李孟羲忍俊不禁,刘备亦然。
然后,刘备跟李孟羲讲他想到的东西,攻城的士兵也可以一手拿盾,一手拿长兵,不知好用不好。
而李孟羲也把自己所得讲给刘备,说若是战事惨烈,城上堆积尸体,人走脚绊的,不利守城。所以应时刻保证城头行走畅通,尸体应该及时处理,处理尸体可用石灰,守城之时石灰得有所准备,且可以往下撒,以迷敌目。
两人意见交换之后,都深以为是。
李孟羲看问题总是能更深入更全面一点,不流于表象。
所以刘玄德说可以试试士兵拿长兵攻城,这还能验证一下,李孟羲说弄石灰,一时半会无法找石灰,真找到了,也没练用石灰撒人的必要。
刘备建议的是,攻城的士兵不拿短刀,拿长兵,或许能更好的杀伤城头之敌。
登城之时,长兵到底有没有优势,李孟羲不知道。
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。
试试就知究竟了。
步戈比枪略短,两米多到一米多不等。
刘备亲派他一个身手不错的亲兵拿着盾拿着戈,往城头上攻。
刘备这个亲兵人高马大,亲兵拿着盾,爬到城头之时,手如开门一般往左猛的一拍,砸偏了朝他刺来的木棍,接着左手的长棍一格一捅,打歪了刺向他右胸的“兵器”之后,瞬间杀出了一个小空挡。
然后亲兵奋勇,大吼一声,踩着梯子直接从城下缺口跳到了城上。
此人的确比一般人能的多,他跳到城墙上之后,手里的盾狠拍,呼的一声拍在了某人胸口,把人拍的踉跄后退。
这么猛的一个超级兵,也威风了不到两秒,就在四五个人的长短木棍的围攻下,小腿手臂腹部背部全中招,当场就阵亡了。
长杆兵器或许有点用,李孟羲想着。
但登城之士,就算拿枪,也不能拿战阵用的长枪,应该拿短矛或短戈。
从攻城梯上到攻到城墙上这一两步的距离,是整个攻城战最焦灼的厮杀点。
盾是必须要带的,盾要防箭,防石头,而另一只手拿刀还是短矛,或许各有优劣。
然而最关键的显然不是在兵器上,而是在战术动作。
在数根长矛的夹击之下,士兵的勇武与否好像不那么重要了,反正都撑不到两秒就要死了,新兵两秒死,精兵登城,也是两秒。
看来攻城真的是用人命填,士兵成为了一个个数字,把自己当成投石机的石弹,一个接一个往城头上砸,直到尸体在城墙上摞成了墙,隔断了守城方增援,直到流的血太多,溅满了城砖,滑腻的鲜血让守城方走两步就要滑倒,如此,城池就被尸体生生填平了。
李孟羲自悟到了战争的残酷。
或许登城之士登城之后最高效和有用的动作,不是先用盾挡,也不是先拿刀砍。
而是稍用盾格挡敌军刺来的兵器之后,直接放弃防御,整个人悍不畏死的往城头人堆里跳,往人堆里砸。
若当场被枪刺死,那很好,守城方数个伤兵一时半会拔不出枪,等于暂时失去战斗力;若未被当场刺死,还有一口气,还能挥的动刀,能砍出一刀就算值。
李孟羲在脑海中推演了一下攻城的画面,他长舒了一口气。
攻城之士,一是登城要连续,要够快;二是防御没多大意义,防不住的,应该全力攻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