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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朝上下,皆盯紧了太极殿弘仁阁。
第二次封驳,不可想象;但不封驳,同样不可想象。
若与杨文长易地而处,思来想去,最后也只有一个字——难!
次日——第二道手诏颁下之次日,万众瞩目之中,揭盅了——
门下还是封驳了!
朝野再次轰动!
门下显然没有任何“削草”“焚草”的意思,封驳文书送往中书的同时,底稿便已经流传开来了。
对于这个稿子,倒是有不少人给点了个赞:
语气婉转而立场坚定,情、理并茂,典也用的好,好文章!
那句“王者可私人以财,不可以官”,尤为警句。
也有不以为然的:宋娥的典,用的不好!
宋娥的山阳君,等同列侯,何某的五品散职如何可以相提并论?若顺帝退一步,封宋娥以“美人”“充衣”啥的,左雄、李固还会“切谏”吗?
其实,拿“美人”“充衣”拟散骑侍郎,都嫌高了些,散骑侍郎,应该拟于“良人”“长使”啥的嘛!
所以,拟于不伦!
可是,顺帝之立也,宋娥与其谋,这份‘旧恩’,亦非何某之于皇后可比哦!
那可不一定!何某于皇后,说不定有保驾之功、救命之恩呢?——还不是由得人家自己来编?
你别扯了!何某多大年纪?哪来的机会给他“保驾、救命”?这份“旧恩”,当然是上一代的事情!你没看见手诏中说皇后“追思先君、留念故人”吗?皇后是替贾公闾还人情来着!
……
无论如何,第二次封驳已成事实。
所有人都认为,这一回,帝后不能不下这个台了,所可议者,只是如何下这个台而已——
怎样做,看起来才不大丢面子?
这个回合,终究是杨文长赢了!
此人果决而坚忍,今日之位势,并非幸致啊!
多少人心底失望?
但,又能怎样呢?
次日——门下封驳之次日,皇后上书。
皇后上书?
首先,皇后对因为自己而在朝堂上引起如此大的纷扰深表不安。
其次,皇后认为,散骑常侍段广“公忠体国”,应受上赏。
再次,皇后认为,自己的“旧恩”,于国家社稷,渺不足道,伏请陛下俯纳傥议,撤回对何某的任命,如是,“妾身庶几心安”、“朝廷自然雍穆”。
所有人,包括讨厌皇后的人在内,都不由暗喝一声彩:
这个台,下的真正漂亮!
次日——皇后上书之次日,一日无事。
再次日,事来了。
式乾殿将第三份手诏送到了崇义阁。
任谁都以为这是皇帝“俯纳傥议”的诏书——拆封之前,连华廙、韩逸自己也是这样以为。
然而——
不是“俯纳傥议”,而是坚持原议。
所有人的眼镜都跌的粉碎——甚至,多少人的三观都摇摇欲坠了?
三份手诏,一份比一分长,这第三份,已可算是长篇大论了。
皇帝开宗明义:给何某五品堂皇,于皇后,是“报旧恩”,但于朕,却是“酬新功”。
咦?何某立了啥“新功”?
立功者非何某,乃——皇后也。
皇后?!
是滴,皇后“功在社稷”。
您把俺们搞糊涂啦,皇后若诞育皇子,倒也可以说是“功在社稷”,可是,皇后所出,皆为公主啊?
莫非,皇后又有孕了?
也不对啊,即便有孕,也还不晓得生男生女呀!
朕说的不是这个!朕说的是——
皇后一俟册立中宫,即“简出宫人”,这不是“功在社稷”吗?
这?
臣下们瞠目结舌中……
我勒个去——
还真可以算是“功在社稷”呢!
皇后“简出宫人”,难道不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吗?何以可上升到“功在社稷”的高度?
这,就要从世祖武皇帝说起喽!
司马炎做皇帝,其本人的服用,并不算如何奢侈,可能还比不上他的某些以奢侈著称的臣下——诸如何曾、石崇、王恺等;也未进行过大规模的楼堂馆所建设——司马晋的宫苑,完全承继自曹魏。
但这位老兄有一个致命的弱点——好色,无可救药的好色。
泰始九年,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,有蔽匿者以不敬论。采择未毕,权禁天下嫁娶。
这次大“采择”,好色的老公和嫉妒的老婆还发生了冲突:
司马炎假模假式的请皇后杨艳(就是杨芷堂姊了)替他选小老婆,“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”;司马炎看上了卞氏女,杨艳义正辞严:“卞氏三世后族,不可屈以卑位。”
司马炎终于火了:老子自己选!
不过,虽发生了令人尴尬的冲突,但夫妻感情并未受到影响,直至杨艳崩逝,司马炎对她,一直是敬爱有加的。
不过一年之后,泰始十年,又诏取良家及小将吏女五千馀人入宫选之,史载,“母子号哭于宫中,声闻于外”。
留意,泰始十年是公元274年,彼时,吴还好好儿呆在江南,同晋南北对峙中。
本来,像泰始九年、泰始十年一类的大“采择”,正常情形,应留待天下一统之后再做的,但是,司马武帝的生理需求等不及啊!
太康元年(公元280年),灭吴;第二年,即太康二年(公元281年),春,三月,诏选孙皓宫人五千人入宫。
孙皓亦是以好色著称的主儿,他的眼光,应该不坏,介个……不好浪费呀!
算一算,单单这三次大规模的“采择”或曰“诏选”,司马炎就替自己拢了多少小老婆过来?
之后的事情,就是大伙儿非常熟悉的了:
“帝既平... -->>
举朝上下,皆盯紧了太极殿弘仁阁。
第二次封驳,不可想象;但不封驳,同样不可想象。
若与杨文长易地而处,思来想去,最后也只有一个字——难!
次日——第二道手诏颁下之次日,万众瞩目之中,揭盅了——
门下还是封驳了!
朝野再次轰动!
门下显然没有任何“削草”“焚草”的意思,封驳文书送往中书的同时,底稿便已经流传开来了。
对于这个稿子,倒是有不少人给点了个赞:
语气婉转而立场坚定,情、理并茂,典也用的好,好文章!
那句“王者可私人以财,不可以官”,尤为警句。
也有不以为然的:宋娥的典,用的不好!
宋娥的山阳君,等同列侯,何某的五品散职如何可以相提并论?若顺帝退一步,封宋娥以“美人”“充衣”啥的,左雄、李固还会“切谏”吗?
其实,拿“美人”“充衣”拟散骑侍郎,都嫌高了些,散骑侍郎,应该拟于“良人”“长使”啥的嘛!
所以,拟于不伦!
可是,顺帝之立也,宋娥与其谋,这份‘旧恩’,亦非何某之于皇后可比哦!
那可不一定!何某于皇后,说不定有保驾之功、救命之恩呢?——还不是由得人家自己来编?
你别扯了!何某多大年纪?哪来的机会给他“保驾、救命”?这份“旧恩”,当然是上一代的事情!你没看见手诏中说皇后“追思先君、留念故人”吗?皇后是替贾公闾还人情来着!
……
无论如何,第二次封驳已成事实。
所有人都认为,这一回,帝后不能不下这个台了,所可议者,只是如何下这个台而已——
怎样做,看起来才不大丢面子?
这个回合,终究是杨文长赢了!
此人果决而坚忍,今日之位势,并非幸致啊!
多少人心底失望?
但,又能怎样呢?
次日——门下封驳之次日,皇后上书。
皇后上书?
首先,皇后对因为自己而在朝堂上引起如此大的纷扰深表不安。
其次,皇后认为,散骑常侍段广“公忠体国”,应受上赏。
再次,皇后认为,自己的“旧恩”,于国家社稷,渺不足道,伏请陛下俯纳傥议,撤回对何某的任命,如是,“妾身庶几心安”、“朝廷自然雍穆”。
所有人,包括讨厌皇后的人在内,都不由暗喝一声彩:
这个台,下的真正漂亮!
次日——皇后上书之次日,一日无事。
再次日,事来了。
式乾殿将第三份手诏送到了崇义阁。
任谁都以为这是皇帝“俯纳傥议”的诏书——拆封之前,连华廙、韩逸自己也是这样以为。
然而——
不是“俯纳傥议”,而是坚持原议。
所有人的眼镜都跌的粉碎——甚至,多少人的三观都摇摇欲坠了?
三份手诏,一份比一分长,这第三份,已可算是长篇大论了。
皇帝开宗明义:给何某五品堂皇,于皇后,是“报旧恩”,但于朕,却是“酬新功”。
咦?何某立了啥“新功”?
立功者非何某,乃——皇后也。
皇后?!
是滴,皇后“功在社稷”。
您把俺们搞糊涂啦,皇后若诞育皇子,倒也可以说是“功在社稷”,可是,皇后所出,皆为公主啊?
莫非,皇后又有孕了?
也不对啊,即便有孕,也还不晓得生男生女呀!
朕说的不是这个!朕说的是——
皇后一俟册立中宫,即“简出宫人”,这不是“功在社稷”吗?
这?
臣下们瞠目结舌中……
我勒个去——
还真可以算是“功在社稷”呢!
皇后“简出宫人”,难道不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吗?何以可上升到“功在社稷”的高度?
这,就要从世祖武皇帝说起喽!
司马炎做皇帝,其本人的服用,并不算如何奢侈,可能还比不上他的某些以奢侈著称的臣下——诸如何曾、石崇、王恺等;也未进行过大规模的楼堂馆所建设——司马晋的宫苑,完全承继自曹魏。
但这位老兄有一个致命的弱点——好色,无可救药的好色。
泰始九年,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,有蔽匿者以不敬论。采择未毕,权禁天下嫁娶。
这次大“采择”,好色的老公和嫉妒的老婆还发生了冲突:
司马炎假模假式的请皇后杨艳(就是杨芷堂姊了)替他选小老婆,“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”;司马炎看上了卞氏女,杨艳义正辞严:“卞氏三世后族,不可屈以卑位。”
司马炎终于火了:老子自己选!
不过,虽发生了令人尴尬的冲突,但夫妻感情并未受到影响,直至杨艳崩逝,司马炎对她,一直是敬爱有加的。
不过一年之后,泰始十年,又诏取良家及小将吏女五千馀人入宫选之,史载,“母子号哭于宫中,声闻于外”。
留意,泰始十年是公元274年,彼时,吴还好好儿呆在江南,同晋南北对峙中。
本来,像泰始九年、泰始十年一类的大“采择”,正常情形,应留待天下一统之后再做的,但是,司马武帝的生理需求等不及啊!
太康元年(公元280年),灭吴;第二年,即太康二年(公元281年),春,三月,诏选孙皓宫人五千人入宫。
孙皓亦是以好色著称的主儿,他的眼光,应该不坏,介个……不好浪费呀!
算一算,单单这三次大规模的“采择”或曰“诏选”,司马炎就替自己拢了多少小老婆过来?
之后的事情,就是大伙儿非常熟悉的了:
“帝既平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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