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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sp;那时候,她刚到农村,连小麦与稻草都分不清。养父母硬是要拉着她要下地种庄稼,猝不及防地,细嫩的皮肤就被田埂上的麦叶扎破了。因为是买来的孩子,养父母根本不愿意怜惜。前一秒,伤口还血淋淋地淌着血,下一秒,她就被扔进了庄稼地里。
白梓岑不敢抗争,只好学着养父母的样,将秧苗一束束地往地里插。庄稼地里的泥土又湿又重,像是要将她整个人都吸进去。白梓岑是插了半个小时的秧苗,才发现脚踝上的异样的。
庄稼地里,多的是不明的生物。白梓岑发现的时候,一根像是蠕动的物体,正贪婪吮吸着她的血液,像是要以伤口为入口,钻紧她的皮肤里。
白梓岑吓得哇哇大叫,而小紫,就是那时候出现的。
她长得很白净,一点都不像是山村里的姑娘,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。她见了白梓岑腿上的东西,也不慌,只是静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粗盐粒,飞快地洒在白梓岑的伤口上。
“这是水蛭,喜欢吸血。我给你撒了盐,待会它就会掉下来了。撒了盐的伤口会有点疼,你忍着。”
白梓岑咬着唇,含糊地朝她说:“谢谢。”
听白梓岑说了句谢谢,那人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:“兆哥去过城里,他跟我说,城里姑娘的口头禅就是你好还有谢谢,原来真是这样的。”
水蛭慢慢地从皮肤上脱落,而后滚落到草地上。那人慢慢地站起来,笑容甜美地朝白梓岑笑:“我姓朱,叫小紫,住你们家隔壁。我应该比你大几岁,你可以叫我小紫姐。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呀?”
那人的笑容像是有感染力似的,让背井离乡的白梓岑,第一次笑了:“我叫白梓岑,我爸妈都叫我小岑。”
“真好听。”小紫的笑,让人无理由地相信,那一定是发自肺腑的。
“小紫姐,你也可以叫我小岑。”
她腼腆地红了脸颊,叫她:“小岑。”
之后,小紫总会有意识无意识地帮衬着白梓岑。例如,养父母差使着她去收玉米时,小紫总会帮着她一起将玉米晾干挂好。又例如,收割小麦的时节,小紫总会陪着她,将一亩地里的麦子收割地一根不剩。
小紫对她一直是掏心掏肺的。甚至,连曾兆这个朋友,都是小紫教她认识的。
**
关于小紫和曾兆的结合,白梓岑虽是惊讶,却也是在意料之内的。当年,作为小紫最要好的朋友,白梓岑哪能看不出小紫眉眼里对曾兆的喜欢。吃饭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,干活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,连带睡梦前的话题,也总是他。曾有一次,午间打盹的时候,她听见小紫说了梦话,梦里就只单单地重复着一句话:“兆哥,我喜欢你,我想嫁给你。”
小紫对曾兆的喜欢,白梓岑一直记在心里。甚至于后来拼死逃离山村,也不过是为了……不愿意做曾兆和小紫之间的那一块阻碍石。
车厢内有些莫名的安静,连坐在后座中央玩弄着魔方的曾易舟也停下了转动的手指,摊开手掌,将五指妥帖地扶在自己的膝盖上。
白梓岑垂下眼睑,细细地打量着曾易舟稚嫩的模样。之前坐进车里的时候,她就觉得对曾易舟有些莫名的眼熟感,这才想起来,原来这种熟悉感,是来源于与他一脉相承的母亲——小紫。
与曾兆、小紫阔别十年,当真是物是人非。白梓岑不由地感叹道:“原来小舟是小紫姐的儿子,怪不得,仔细看的时候,真是和小紫姐长得一模一样呢。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有福气,娶了小紫姐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。如果我没记错,当年小紫姐可是我们村里独树一帜的村花呢,当初想要娶她的人,估计排起队来都能绕大山一圈呢。”
大约是激动于小紫嫁给曾兆的梦想终于成真,白梓岑俨然没有看见曾兆和曾易舟越发深沉的眼神。她探头探脑地张望着,眼底有掩饰不住的欣喜:“对了,今天怎么没见小紫姐一起来。都快十年不见了,也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我。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的,怎么以前碰见的时候,也不跟我说你和小紫姐结婚了……”
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:“小岑,小紫过世了。”
“五年前。”
白梓岑的呼吸猛地下沉,睁大了双眼,完全不可置信:“怎么会?我记得我走的时候,她还是好好的呀。”
“是急性败血症。”曾兆顿了顿,“那病来的太快了,不到一个星期她就走了。”
白梓岑张开了嘴巴,却不知道该从何开口。最后,只是张开咬合着唇瓣,吐了一句:“怎么……会是她。”
曾兆笑了笑,表情里有些轻微的难堪:“我以前一直相信人定胜天,自己创业是,生活也是。只是从小紫过世之后,我才发觉,一个人,有时候是真的无力。病来如山倒,她那么好好的一个人,突然没了,就是没了。”曾兆抬手的动作有些吃力,他抚了抚儿子柔嫩的发心,眼眸里灰暗到看不见任何零星的光点,“那一整个星期里,我四处求医问药,恨不得给医生跪下。然而,很可惜,还是没能救得了她。”
“她走的时候,才只有二十二岁。”
那个年岁不经意从曾兆嘴里吐出的时候,白梓岑眼泪决堤。她捂着唇,也不敢大声哭,只是谨慎的呜咽着。她生怕自己悲切的情绪,影响到了身旁的孩子。
曾兆温和地望着曾易舟,柔然地说着属于他和小紫的故事:“她是十八岁的时候跟的我,二十岁的时候,就给我生了小舟。那时候我忙着做生意,她就一直当我的左右手。因为怕小舟影响我的事业,她毅然决然地就托人把未满百天的小舟送回了老家。说起来,我也是愧对她。她临走的时候,小舟才两岁。而她和儿子相处的时间,统共也不会超过一个月。
小紫那姑娘,我可真是对不起她。她跟着我吃了那么多苦,到头来,却连一点点的好日子都没能享受到。生活刚有起色的时候,她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。现在五年过去了,偶尔在梦里梦见她,还会听见她站在田埂里,兆哥兆哥地叫着我。
只是一伸手,却又抓不到了。”
nbsp;那时候,她刚到农村,连小麦与稻草都分不清。养父母硬是要拉着她要下地种庄稼,猝不及防地,细嫩的皮肤就被田埂上的麦叶扎破了。因为是买来的孩子,养父母根本不愿意怜惜。前一秒,伤口还血淋淋地淌着血,下一秒,她就被扔进了庄稼地里。
白梓岑不敢抗争,只好学着养父母的样,将秧苗一束束地往地里插。庄稼地里的泥土又湿又重,像是要将她整个人都吸进去。白梓岑是插了半个小时的秧苗,才发现脚踝上的异样的。
庄稼地里,多的是不明的生物。白梓岑发现的时候,一根像是蠕动的物体,正贪婪吮吸着她的血液,像是要以伤口为入口,钻紧她的皮肤里。
白梓岑吓得哇哇大叫,而小紫,就是那时候出现的。
她长得很白净,一点都不像是山村里的姑娘,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。她见了白梓岑腿上的东西,也不慌,只是静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粗盐粒,飞快地洒在白梓岑的伤口上。
“这是水蛭,喜欢吸血。我给你撒了盐,待会它就会掉下来了。撒了盐的伤口会有点疼,你忍着。”
白梓岑咬着唇,含糊地朝她说:“谢谢。”
听白梓岑说了句谢谢,那人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:“兆哥去过城里,他跟我说,城里姑娘的口头禅就是你好还有谢谢,原来真是这样的。”
水蛭慢慢地从皮肤上脱落,而后滚落到草地上。那人慢慢地站起来,笑容甜美地朝白梓岑笑:“我姓朱,叫小紫,住你们家隔壁。我应该比你大几岁,你可以叫我小紫姐。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呀?”
那人的笑容像是有感染力似的,让背井离乡的白梓岑,第一次笑了:“我叫白梓岑,我爸妈都叫我小岑。”
“真好听。”小紫的笑,让人无理由地相信,那一定是发自肺腑的。
“小紫姐,你也可以叫我小岑。”
她腼腆地红了脸颊,叫她:“小岑。”
之后,小紫总会有意识无意识地帮衬着白梓岑。例如,养父母差使着她去收玉米时,小紫总会帮着她一起将玉米晾干挂好。又例如,收割小麦的时节,小紫总会陪着她,将一亩地里的麦子收割地一根不剩。
小紫对她一直是掏心掏肺的。甚至,连曾兆这个朋友,都是小紫教她认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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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小紫和曾兆的结合,白梓岑虽是惊讶,却也是在意料之内的。当年,作为小紫最要好的朋友,白梓岑哪能看不出小紫眉眼里对曾兆的喜欢。吃饭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,干活的时候提到她的兆哥,连带睡梦前的话题,也总是他。曾有一次,午间打盹的时候,她听见小紫说了梦话,梦里就只单单地重复着一句话:“兆哥,我喜欢你,我想嫁给你。”
小紫对曾兆的喜欢,白梓岑一直记在心里。甚至于后来拼死逃离山村,也不过是为了……不愿意做曾兆和小紫之间的那一块阻碍石。
车厢内有些莫名的安静,连坐在后座中央玩弄着魔方的曾易舟也停下了转动的手指,摊开手掌,将五指妥帖地扶在自己的膝盖上。
白梓岑垂下眼睑,细细地打量着曾易舟稚嫩的模样。之前坐进车里的时候,她就觉得对曾易舟有些莫名的眼熟感,这才想起来,原来这种熟悉感,是来源于与他一脉相承的母亲——小紫。
与曾兆、小紫阔别十年,当真是物是人非。白梓岑不由地感叹道:“原来小舟是小紫姐的儿子,怪不得,仔细看的时候,真是和小紫姐长得一模一样呢。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有福气,娶了小紫姐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。如果我没记错,当年小紫姐可是我们村里独树一帜的村花呢,当初想要娶她的人,估计排起队来都能绕大山一圈呢。”
大约是激动于小紫嫁给曾兆的梦想终于成真,白梓岑俨然没有看见曾兆和曾易舟越发深沉的眼神。她探头探脑地张望着,眼底有掩饰不住的欣喜:“对了,今天怎么没见小紫姐一起来。都快十年不见了,也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我。说起来兆哥你也真是的,怎么以前碰见的时候,也不跟我说你和小紫姐结婚了……”
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:“小岑,小紫过世了。”
“五年前。”
白梓岑的呼吸猛地下沉,睁大了双眼,完全不可置信:“怎么会?我记得我走的时候,她还是好好的呀。”
“是急性败血症。”曾兆顿了顿,“那病来的太快了,不到一个星期她就走了。”
白梓岑张开了嘴巴,却不知道该从何开口。最后,只是张开咬合着唇瓣,吐了一句:“怎么……会是她。”
曾兆笑了笑,表情里有些轻微的难堪:“我以前一直相信人定胜天,自己创业是,生活也是。只是从小紫过世之后,我才发觉,一个人,有时候是真的无力。病来如山倒,她那么好好的一个人,突然没了,就是没了。”曾兆抬手的动作有些吃力,他抚了抚儿子柔嫩的发心,眼眸里灰暗到看不见任何零星的光点,“那一整个星期里,我四处求医问药,恨不得给医生跪下。然而,很可惜,还是没能救得了她。”
“她走的时候,才只有二十二岁。”
那个年岁不经意从曾兆嘴里吐出的时候,白梓岑眼泪决堤。她捂着唇,也不敢大声哭,只是谨慎的呜咽着。她生怕自己悲切的情绪,影响到了身旁的孩子。
曾兆温和地望着曾易舟,柔然地说着属于他和小紫的故事:“她是十八岁的时候跟的我,二十岁的时候,就给我生了小舟。那时候我忙着做生意,她就一直当我的左右手。因为怕小舟影响我的事业,她毅然决然地就托人把未满百天的小舟送回了老家。说起来,我也是愧对她。她临走的时候,小舟才两岁。而她和儿子相处的时间,统共也不会超过一个月。
小紫那姑娘,我可真是对不起她。她跟着我吃了那么多苦,到头来,却连一点点的好日子都没能享受到。生活刚有起色的时候,她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。现在五年过去了,偶尔在梦里梦见她,还会听见她站在田埂里,兆哥兆哥地叫着我。
只是一伸手,却又抓不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