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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日,爹爹接到了住在乡下的表兄离世的消息,便停了面馆的生意,匆匆离开了宛城,这一走,得十来日才回得来。
而我那几日正巧来了葵水,山路颠簸难行,不便同爹爹出远门,且那叔伯,我根本就从未见过他,其实说起来,也并没有什么感情,我所幸便一个人留在了宛城里。
爹爹不在,我只好自力更生,我得吃饭,所以我还得上街买菜,我因为许多日没有出门的缘故,便在街上多转了一会儿,也是怪我贪玩儿,宛城里的野猫儿贪酒,也不知为何总是能寻到酒喝,它们一个个晕晕乎乎的模样甚是有趣,我便跟着多看了一会儿。
看着看着,不知不觉便越走越深,走到了一条巷子的深处。这巷子曲曲折折,冷冷清清,除了几只野猫,好似也并没有什么人。我只以为这是一条安静的巷子,着实没有将之与危险二字扯上任何联系。
我既不怕黑,也不怕鬼,因了我性子比较野,旁的女孩都不同我玩儿在一块,从小到大,都是我给旁人找麻烦,通常没有谁会主动来寻我的麻烦。
谁没事儿,愿意去找一个成日里有事儿没事儿,就在后院剥蛇皮的姑娘的麻烦?
因为从来没有人敢找我的麻烦,我因此缺乏戒备之心,也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同样会遇上所谓的危险。
我随着猫儿走到巷子的尽头,眼见前边没有路了,猫儿也不见了踪影,正打算往回走,还未转身,便看见我的身后,出现了一个与我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的黑影,那个黑影拉得比较长,但是黑影的主人定然离我极其的近。
被人这么无声无息的一路跟着,总归是让我觉得有些许不安,我忐忑的转过身,便看见一个身着深色衣裳的年轻男子站在我的身后,由于巷子里的光线比昏暗,男子衣裳究竟是什么颜色我却是看不清晰。
不过我记得他的面容,这个下巴极短,颧骨极高,长着一双看起来就心术不正的三角眼,面上来者不善的少爷,也是那些好事之徒里的其中一份子,叫做李恒,我之所以记得他,是因为他比旁人更为下流。
李恒是那些个不务正业的富家公子里,唯一一个有胆子敢占我便宜的,我给他端面碗的时候,他就很不规矩的趁机摸了我的手。
我压了许久的火气,被李恒这不规矩的一摸,腾腾的便上来了,当时便故意将脚踝往旁边一歪,故作不经意的,将还在手里端着的那碗面,给全都倒腾在了李恒的锦衣华服上边。
富家公子细皮嫩肉,哪里经得起一点疼,如此,便被我给打翻的一碗面汤给烫得再不敢来了,我算是将他小小的得罪了一番,但是我觉得那完全是李恒咎由自取,我对他们那帮子人,已经足够客气。
而这李恒,那时身后带了一堆家奴,悄无声息的,将我堵在了一个幽深曲折的巷子里。我数了数人数,大约有七八名家奴,家奴们身材高大,看起来都很能打,我觉得他们全都来着不善,不知该如何逃脱,亦不知接下来我将会面对怎样可怕的事情。
圣人言,宁得罪君子,勿得罪小人。
李恒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卑鄙小人,不,他根本不是人,说他是人,那实在是太看得起他,李恒的所作所为,完全就是个禽兽。
而这个禽兽,竟敢在光天白日之下,欲对... -->>
那一日,爹爹接到了住在乡下的表兄离世的消息,便停了面馆的生意,匆匆离开了宛城,这一走,得十来日才回得来。
而我那几日正巧来了葵水,山路颠簸难行,不便同爹爹出远门,且那叔伯,我根本就从未见过他,其实说起来,也并没有什么感情,我所幸便一个人留在了宛城里。
爹爹不在,我只好自力更生,我得吃饭,所以我还得上街买菜,我因为许多日没有出门的缘故,便在街上多转了一会儿,也是怪我贪玩儿,宛城里的野猫儿贪酒,也不知为何总是能寻到酒喝,它们一个个晕晕乎乎的模样甚是有趣,我便跟着多看了一会儿。
看着看着,不知不觉便越走越深,走到了一条巷子的深处。这巷子曲曲折折,冷冷清清,除了几只野猫,好似也并没有什么人。我只以为这是一条安静的巷子,着实没有将之与危险二字扯上任何联系。
我既不怕黑,也不怕鬼,因了我性子比较野,旁的女孩都不同我玩儿在一块,从小到大,都是我给旁人找麻烦,通常没有谁会主动来寻我的麻烦。
谁没事儿,愿意去找一个成日里有事儿没事儿,就在后院剥蛇皮的姑娘的麻烦?
因为从来没有人敢找我的麻烦,我因此缺乏戒备之心,也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同样会遇上所谓的危险。
我随着猫儿走到巷子的尽头,眼见前边没有路了,猫儿也不见了踪影,正打算往回走,还未转身,便看见我的身后,出现了一个与我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的黑影,那个黑影拉得比较长,但是黑影的主人定然离我极其的近。
被人这么无声无息的一路跟着,总归是让我觉得有些许不安,我忐忑的转过身,便看见一个身着深色衣裳的年轻男子站在我的身后,由于巷子里的光线比昏暗,男子衣裳究竟是什么颜色我却是看不清晰。
不过我记得他的面容,这个下巴极短,颧骨极高,长着一双看起来就心术不正的三角眼,面上来者不善的少爷,也是那些好事之徒里的其中一份子,叫做李恒,我之所以记得他,是因为他比旁人更为下流。
李恒是那些个不务正业的富家公子里,唯一一个有胆子敢占我便宜的,我给他端面碗的时候,他就很不规矩的趁机摸了我的手。
我压了许久的火气,被李恒这不规矩的一摸,腾腾的便上来了,当时便故意将脚踝往旁边一歪,故作不经意的,将还在手里端着的那碗面,给全都倒腾在了李恒的锦衣华服上边。
富家公子细皮嫩肉,哪里经得起一点疼,如此,便被我给打翻的一碗面汤给烫得再不敢来了,我算是将他小小的得罪了一番,但是我觉得那完全是李恒咎由自取,我对他们那帮子人,已经足够客气。
而这李恒,那时身后带了一堆家奴,悄无声息的,将我堵在了一个幽深曲折的巷子里。我数了数人数,大约有七八名家奴,家奴们身材高大,看起来都很能打,我觉得他们全都来着不善,不知该如何逃脱,亦不知接下来我将会面对怎样可怕的事情。
圣人言,宁得罪君子,勿得罪小人。
李恒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卑鄙小人,不,他根本不是人,说他是人,那实在是太看得起他,李恒的所作所为,完全就是个禽兽。
而这个禽兽,竟敢在光天白日之下,欲对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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