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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血战到此为止。
——荷马史诗
咔哒一声金属轻响,银色的男爵徽章被紧紧别在了暗红色帝国武官服的左胸位置。特使往后退了一步,简单而不失尊敬地行了一礼。“我代表帝国皇帝和内阁,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贺,肃慎男爵阁下。您在奴尔干立下的卓著功勋,堪称帝国军人之典范,希望从今往后您能继续尽忠职守,为帝国再建奇功。”
李家南双手接过铜质鎏金的男爵节杖,脸上浮起踌躇满志的微笑。“特使大人,请代我向皇帝陛下和内阁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感激之情。”
“将军大人,恭喜您受册帝国男爵的尊号。”辽东总兵官李书林率领众位官员围了上来,脸上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庆贺与欢喜之情。显而易见,册立一名帝国男爵,比任何官方文书更能说明北京对奴尔干战区的重视。换而言之,更多的钱粮、更多的物资、更多的兵员都会源源不断从后方运来——战火会蔓延深入蛮荒,刀锋将得到更多鲜血洗涤,军官能得到荣誉和晋升,士兵们则会满载财富凯旋归来。在帝国新贵们的眼中,战争的危险下总是闪耀着黄金般眩目的光芒。
“我尊敬的同僚们,”李家南抬起右臂,让众人都能看清他手中的男爵节杖,杖首的金色鹰雕双翅合抱,鹰爪下的圆球上蚀刻着星宿的符号。“奉大明皇帝与内阁之名,我,帝国肃慎男爵、镇南将军、奴尔干提督李家南,谨以此杖立誓,吾将仗剑扶犁涤清胡尘,将帝国的不朽声名传谕边外,把华夏的文明圣火远播蛮荒。我大军神威之下,奴尔干的动乱很快就会结束。战火平息、五胡臣服,皇明天朝的不世武功将永为万世称颂!”
掌声雷动,却在转眼间被高昂雄浑的号声压过。一百二十名提督仪仗兵在广场上列成方队,他们手端角号腰悬银锏,蓝底白章的棉质军礼服上缀着金色的花边。三轮号声过后,喧天的锣鼓声从城市的各个角落传来,城堡的塔楼上挂出了蓝底金边的崭新旗幡,正中绣有金色的马蹄型纹章和一对交叉的箭矢——那是帝国肃慎男爵的荣誉徽记。
镶嵌着青铜甲片的城堡大门在铰链声中缓缓开启。这座巨大的花岗岩建筑矗立在城市中央的高地上,以高墙深堑与平民区相隔——实际上,整座城市都修建在山丘顶部,依地势而蜿蜒的街道与栈桥成为守卫者天然的防线。
隆隆战鼓声中,两列帝国雪原卫士顺着折回的石砌拱桥走出城堡。这些重装步兵是从各个军团甄选出的精锐之士,上过战场的老兵。他们不但有着对女真作战的丰富经验,装备之精良也远在普通士兵之上。除了北地士兵常备的厚实棉甲之外,雪原卫士还披挂一件锁链重铠,外面套着白色大氅,足以抵抗寻常刀枪箭矢的攻击。他们背负强弓箭囊,腰挎短剑,手中陷阵陌刀的精钢刃口泛着淡淡的青色冷光。
鼓点渐炽,士兵全副武装,大步前进。
鼓点渐炽,李家南端起玛瑙酒盏,朝着众多军官文臣一敬到底。
“战衅既起,王军北狩,虽血盈满城尸盈野,不予寸土蛮夷。”
1589年2月,深冬。叶赫东城外。
“给我快点!”城主纳林布禄心焦如焚,咆哮着挥动皮鞭在护城河旁策马来回狂奔。“快点!把能搬动的东西都给我运走!都运走!”
家丁和包衣们忙乱地往来跑动,驱赶着骡车从城门中鱼贯而出,长队径直投北而去。二骡挽行的大车上满载着金银细软绫罗绸缎,直压得拉车的牲口猛喷起响鼻,白色的口沫在嘴边结成霜花。仓促间畜力毕竟有限,有那配不够骡马的车辆,甲士们一挥皮鞭,便有几个包衣赤着上身跑上前去,鼓着虬结的肌肉前拉后推,硬是把上千斤的重荷生生运走。
“我说,纳林布禄,纳林布禄!”布斋骑着一匹青骢马飞驰而来,他头戴尖顶熟铁盔,身穿缀钉棉甲,手里提一杆铁叶连枷,乃是明制标准军器,鞭长六尺五寸、子枷一尺六寸、中间以三联铁环相接。一大队全副武装的铁甲骑兵紧随其后贴身护卫。“唉呀,弟弟啊,现在都什么时候了?明人已出北关,随时都可能杀将过来,你却还自顾搬运财物?”他埋怨了几句,又接着说道:“纳林布禄,听我的,把这些东西都扔掉!就带着家眷和部众,我们两家合兵,轻车快马望北投长白山去。”
“阿哥啊!”纳林布禄咬着牙,不情愿的心情简直写到了脸上。“这些金银细软可都是好几代人辛苦积存下的财富,我可不能就这么白白扔下!”
“别傻了!到底是钱重要还是你自己的命重要?”布斋忍不住劈头盖脑骂了起来:“明军人马顷刻就到,满载财物的大车沉重缓慢,你要怎么带着它们逃过明人的追捕?”
“我唉!”纳林布禄不服气地重重叹了一声“我就实在闹不明白,明明有御敌的高墙坚城,我们为什么还要听那野猪皮的鬼话,丢下自己的领地到老林子里去流浪?”
“就这座城?”布斋仰起头,用嘲讽的眼光上下打量着。平心而论,叶赫东城算是海西女真最为坚固的城堡之一,依山势修筑的城墙高耸宽阔,一尺厚的桦木城门用拇指粗的铁链紧紧绞住。城墙外面用烤硬的尖木桩密密围成一圈栅栏,城内还择地势高处建有木堡。三道城墙之间各掘以壕堑,上面用吊桥连接。这样严密坚实的防御体系,在未见过多少大世面的纳林布禄看来,自然觉得固若金汤滴水不漏了。
“弟弟,你是没见过赫图阿拉城。”布斋摇摇头,突然没来由地感到一阵畏缩。“你不知道无论什么样的城堡,在明人的神火面前不,困守孤城是不可能”他下意识地收紧马缰,使得坐下的烈马不安地跃动起来。“听我的,纳林布禄!你必须马上抛弃这些辎重,把他们留给明人!”
“留给明人?把我们拥有的全部财富连同整块领地?”纳林布禄听起来像是被野蜂蛰了一样“这怎么能行!”
“我们烧掉的敕书比这要贵重一百倍!”布斋焦躁地甩动鞭子,话音里带了几分幽幽的悔意。不过他立刻沉下声道:“纳林布禄,以前你再怎么胡闹做阿哥的也不会管你,可现在不同于从前了。我们部族,乃至于整个女真族的命运系于一线。如果赢得这场战争,迫使明廷割地议和,整个辽东都会成为我们的领地,今日失去的东西根本算不得什么!但是,如果我们战败了”他狠狠倒吸了一口气,有些艰难地吐出那些魔咒般令人畏缩的字眼:“如果战败了,就算再多给你十倍的金银珠宝那也无济于事。”
“阿哥”
布斋拍马靠上前去,安慰似的拍拍他的肩膀,扭头朝着众人大声号令道:“所有人都给我听着!除了必要的粮食和武器之外,别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带走!快,解下骡马!把大车全都留在原地!听到了吗?所有车具都留下,不管老人女人还是孩子,统统都得骑马!”
“贝勒爷!南边来了一队人马!”一名女真武士突然大声喊了起来,手臂遥指远方。布斋一眼望去,但见雪烟滚处,一彪人马绝尘而来。他心下大为骇然,伸手拉住纳林布禄,声音也有些颤抖起来:“弟,明人来势凶猛,你带着家眷部众马上走,投北面去和我的人会合!我带着骑兵在此阻他们一阻。”
“阿哥!”
“快走!”布斋一把将纳林布禄推开“我们长白山下再见!”他猛一挥手,率领本部骑兵和数百名东城骑兵直迎向明军冲去。叶赫西城贝勒最后的声音随着朔风远远传来:“带着部众去长白山!”
林士铭猛一拉缰绳,两腿用力夹住马腹,战马不情愿地跳跃几下停住脚步。在他身后,明军骑士纷纷勒马止步,挽弓拔刀,警惕地注视着对面山坡上的女真人。
“是布斋那小子啊。”林士铭从宽厚的棉织斗篷下摸出千里镜,朝着对面望了望,有些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。“遇到这等人物,今天可算我走运了。”他手握刀柄,缓慢而坚定地拔出军刀,水样的寒光在薄薄的刃口上流动着。“步兵下马,准备战斗!”
一阵金属和皮革的碰撞声,帝国士兵们翻身跳下马背,一面整理武器一面在前阵排开标准的步兵队列。这些骑马步兵是镇南将军李家南一手建立的奇兵,平日里行军以马匹代步,战时则下马以传统方式作战。由于这支部队并不真正参加骑战,对士兵的骑术并没有太高要求。再者,蒙古高原大量出产的矮种劣马,虽然不适合重骑兵作战需要,但它们耐力出众、擅于忍受饥寒,正好符合长途脚力的需要。因而只需很低廉的成本——当然是相对于正式骑兵而言——便能大大提升步兵的战略机动能力。
布斋脸色阴沉地看着明军展开战斗队型,飞快扫一眼身边数量不足千人的骑兵,有些怅然地叹了口气。他沉默地挥挥手,身被双层衣甲的女真重骑兵队按辔上前,士兵们一个个表情僵硬,带着决绝的神色迎向明军。
“大人,叶赫骑兵已经进入神臂弓射程!”
林士铭微笑着摆摆手,再次举起千里镜,平静地看着头戴尖顶裹颈盔的女真骑兵慢慢接近,他甚至能看清对方棉甲上缀饰的金属钉泡。叶赫本以铁骑勇猛而著称辽东,他们的重装骑兵不仅人被重铠,就连坐骑也装备着青铜盔铠。这群外观骇人的金属怪物裹着雪雾快步越过银妆的地面,被铁蹄踏碎的雪花下露出黑色的泥渍。
此时两军距离已不足百五十步,女真武士们夹腿扬鞭,催促战马继续加速开始最后的冲刺。几乎同一时刻,林士铭抬起右手坚定地往下一挥。“神臂弓,射击!”
大约两百具神臂弓同时发射。在如此之近的距离上,弩手们甚至可以直接瞄准敌人的身影平射。精铁打造的箭矢呼啸而去,穿透重重铠甲直没入肉身。人中箭则翻身落马,马中箭则失蹄滚倒在地。林士铭甚至注意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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咔哒一声金属轻响,银色的男爵徽章被紧紧别在了暗红色帝国武官服的左胸位置。特使往后退了一步,简单而不失尊敬地行了一礼。“我代表帝国皇帝和内阁,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贺,肃慎男爵阁下。您在奴尔干立下的卓著功勋,堪称帝国军人之典范,希望从今往后您能继续尽忠职守,为帝国再建奇功。”
李家南双手接过铜质鎏金的男爵节杖,脸上浮起踌躇满志的微笑。“特使大人,请代我向皇帝陛下和内阁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感激之情。”
“将军大人,恭喜您受册帝国男爵的尊号。”辽东总兵官李书林率领众位官员围了上来,脸上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庆贺与欢喜之情。显而易见,册立一名帝国男爵,比任何官方文书更能说明北京对奴尔干战区的重视。换而言之,更多的钱粮、更多的物资、更多的兵员都会源源不断从后方运来——战火会蔓延深入蛮荒,刀锋将得到更多鲜血洗涤,军官能得到荣誉和晋升,士兵们则会满载财富凯旋归来。在帝国新贵们的眼中,战争的危险下总是闪耀着黄金般眩目的光芒。
“我尊敬的同僚们,”李家南抬起右臂,让众人都能看清他手中的男爵节杖,杖首的金色鹰雕双翅合抱,鹰爪下的圆球上蚀刻着星宿的符号。“奉大明皇帝与内阁之名,我,帝国肃慎男爵、镇南将军、奴尔干提督李家南,谨以此杖立誓,吾将仗剑扶犁涤清胡尘,将帝国的不朽声名传谕边外,把华夏的文明圣火远播蛮荒。我大军神威之下,奴尔干的动乱很快就会结束。战火平息、五胡臣服,皇明天朝的不世武功将永为万世称颂!”
掌声雷动,却在转眼间被高昂雄浑的号声压过。一百二十名提督仪仗兵在广场上列成方队,他们手端角号腰悬银锏,蓝底白章的棉质军礼服上缀着金色的花边。三轮号声过后,喧天的锣鼓声从城市的各个角落传来,城堡的塔楼上挂出了蓝底金边的崭新旗幡,正中绣有金色的马蹄型纹章和一对交叉的箭矢——那是帝国肃慎男爵的荣誉徽记。
镶嵌着青铜甲片的城堡大门在铰链声中缓缓开启。这座巨大的花岗岩建筑矗立在城市中央的高地上,以高墙深堑与平民区相隔——实际上,整座城市都修建在山丘顶部,依地势而蜿蜒的街道与栈桥成为守卫者天然的防线。
隆隆战鼓声中,两列帝国雪原卫士顺着折回的石砌拱桥走出城堡。这些重装步兵是从各个军团甄选出的精锐之士,上过战场的老兵。他们不但有着对女真作战的丰富经验,装备之精良也远在普通士兵之上。除了北地士兵常备的厚实棉甲之外,雪原卫士还披挂一件锁链重铠,外面套着白色大氅,足以抵抗寻常刀枪箭矢的攻击。他们背负强弓箭囊,腰挎短剑,手中陷阵陌刀的精钢刃口泛着淡淡的青色冷光。
鼓点渐炽,士兵全副武装,大步前进。
鼓点渐炽,李家南端起玛瑙酒盏,朝着众多军官文臣一敬到底。
“战衅既起,王军北狩,虽血盈满城尸盈野,不予寸土蛮夷。”
1589年2月,深冬。叶赫东城外。
“给我快点!”城主纳林布禄心焦如焚,咆哮着挥动皮鞭在护城河旁策马来回狂奔。“快点!把能搬动的东西都给我运走!都运走!”
家丁和包衣们忙乱地往来跑动,驱赶着骡车从城门中鱼贯而出,长队径直投北而去。二骡挽行的大车上满载着金银细软绫罗绸缎,直压得拉车的牲口猛喷起响鼻,白色的口沫在嘴边结成霜花。仓促间畜力毕竟有限,有那配不够骡马的车辆,甲士们一挥皮鞭,便有几个包衣赤着上身跑上前去,鼓着虬结的肌肉前拉后推,硬是把上千斤的重荷生生运走。
“我说,纳林布禄,纳林布禄!”布斋骑着一匹青骢马飞驰而来,他头戴尖顶熟铁盔,身穿缀钉棉甲,手里提一杆铁叶连枷,乃是明制标准军器,鞭长六尺五寸、子枷一尺六寸、中间以三联铁环相接。一大队全副武装的铁甲骑兵紧随其后贴身护卫。“唉呀,弟弟啊,现在都什么时候了?明人已出北关,随时都可能杀将过来,你却还自顾搬运财物?”他埋怨了几句,又接着说道:“纳林布禄,听我的,把这些东西都扔掉!就带着家眷和部众,我们两家合兵,轻车快马望北投长白山去。”
“阿哥啊!”纳林布禄咬着牙,不情愿的心情简直写到了脸上。“这些金银细软可都是好几代人辛苦积存下的财富,我可不能就这么白白扔下!”
“别傻了!到底是钱重要还是你自己的命重要?”布斋忍不住劈头盖脑骂了起来:“明军人马顷刻就到,满载财物的大车沉重缓慢,你要怎么带着它们逃过明人的追捕?”
“我唉!”纳林布禄不服气地重重叹了一声“我就实在闹不明白,明明有御敌的高墙坚城,我们为什么还要听那野猪皮的鬼话,丢下自己的领地到老林子里去流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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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弟弟,你是没见过赫图阿拉城。”布斋摇摇头,突然没来由地感到一阵畏缩。“你不知道无论什么样的城堡,在明人的神火面前不,困守孤城是不可能”他下意识地收紧马缰,使得坐下的烈马不安地跃动起来。“听我的,纳林布禄!你必须马上抛弃这些辎重,把他们留给明人!”
“留给明人?把我们拥有的全部财富连同整块领地?”纳林布禄听起来像是被野蜂蛰了一样“这怎么能行!”
“我们烧掉的敕书比这要贵重一百倍!”布斋焦躁地甩动鞭子,话音里带了几分幽幽的悔意。不过他立刻沉下声道:“纳林布禄,以前你再怎么胡闹做阿哥的也不会管你,可现在不同于从前了。我们部族,乃至于整个女真族的命运系于一线。如果赢得这场战争,迫使明廷割地议和,整个辽东都会成为我们的领地,今日失去的东西根本算不得什么!但是,如果我们战败了”他狠狠倒吸了一口气,有些艰难地吐出那些魔咒般令人畏缩的字眼:“如果战败了,就算再多给你十倍的金银珠宝那也无济于事。”
“阿哥”
布斋拍马靠上前去,安慰似的拍拍他的肩膀,扭头朝着众人大声号令道:“所有人都给我听着!除了必要的粮食和武器之外,别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带走!快,解下骡马!把大车全都留在原地!听到了吗?所有车具都留下,不管老人女人还是孩子,统统都得骑马!”
“贝勒爷!南边来了一队人马!”一名女真武士突然大声喊了起来,手臂遥指远方。布斋一眼望去,但见雪烟滚处,一彪人马绝尘而来。他心下大为骇然,伸手拉住纳林布禄,声音也有些颤抖起来:“弟,明人来势凶猛,你带着家眷部众马上走,投北面去和我的人会合!我带着骑兵在此阻他们一阻。”
“阿哥!”
“快走!”布斋一把将纳林布禄推开“我们长白山下再见!”他猛一挥手,率领本部骑兵和数百名东城骑兵直迎向明军冲去。叶赫西城贝勒最后的声音随着朔风远远传来:“带着部众去长白山!”
林士铭猛一拉缰绳,两腿用力夹住马腹,战马不情愿地跳跃几下停住脚步。在他身后,明军骑士纷纷勒马止步,挽弓拔刀,警惕地注视着对面山坡上的女真人。
“是布斋那小子啊。”林士铭从宽厚的棉织斗篷下摸出千里镜,朝着对面望了望,有些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。“遇到这等人物,今天可算我走运了。”他手握刀柄,缓慢而坚定地拔出军刀,水样的寒光在薄薄的刃口上流动着。“步兵下马,准备战斗!”
一阵金属和皮革的碰撞声,帝国士兵们翻身跳下马背,一面整理武器一面在前阵排开标准的步兵队列。这些骑马步兵是镇南将军李家南一手建立的奇兵,平日里行军以马匹代步,战时则下马以传统方式作战。由于这支部队并不真正参加骑战,对士兵的骑术并没有太高要求。再者,蒙古高原大量出产的矮种劣马,虽然不适合重骑兵作战需要,但它们耐力出众、擅于忍受饥寒,正好符合长途脚力的需要。因而只需很低廉的成本——当然是相对于正式骑兵而言——便能大大提升步兵的战略机动能力。
布斋脸色阴沉地看着明军展开战斗队型,飞快扫一眼身边数量不足千人的骑兵,有些怅然地叹了口气。他沉默地挥挥手,身被双层衣甲的女真重骑兵队按辔上前,士兵们一个个表情僵硬,带着决绝的神色迎向明军。
“大人,叶赫骑兵已经进入神臂弓射程!”
林士铭微笑着摆摆手,再次举起千里镜,平静地看着头戴尖顶裹颈盔的女真骑兵慢慢接近,他甚至能看清对方棉甲上缀饰的金属钉泡。叶赫本以铁骑勇猛而著称辽东,他们的重装骑兵不仅人被重铠,就连坐骑也装备着青铜盔铠。这群外观骇人的金属怪物裹着雪雾快步越过银妆的地面,被铁蹄踏碎的雪花下露出黑色的泥渍。
此时两军距离已不足百五十步,女真武士们夹腿扬鞭,催促战马继续加速开始最后的冲刺。几乎同一时刻,林士铭抬起右手坚定地往下一挥。“神臂弓,射击!”
大约两百具神臂弓同时发射。在如此之近的距离上,弩手们甚至可以直接瞄准敌人的身影平射。精铁打造的箭矢呼啸而去,穿透重重铠甲直没入肉身。人中箭则翻身落马,马中箭则失蹄滚倒在地。林士铭甚至注意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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