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乎东边的敌人喊声大些,莽岳拿着鹿角矛往东一指,一群人就乱纷纷的冲了过去。
看到了,对面的敌人竟然是一群汉人!莽岳的至尊心受到极大的侮辱,平坝人来袭就够让人丧气了,居然是汉人打上门来,我呸,怯懦的汉人也配和我们山越勇士较量?!
“大家冲啊,杀光汉人,吃掉他们!”
山越人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,哇哇叫着往前冲。但是他们很快发现这伙汉人的不同寻常:敌人的箭矢,能够从想像不到的超远距离射来!
为什么汉人的弓能射这么远?这个距离,至少是山越弓箭的三倍!
山越人以猎鹿为生,他们的弓是单木弓、箭头是青石磨制,打猎时总是花很多时间慢慢潜行到鹿群十多步远的地方,然后暴起射击。他们完全不能想象汉人的双曲复合弓和铁叶狼牙箭,能够在一百步的距离上倾泻火力!
侯德富非常惬意,他面对的敌人,不懂得结阵、没有盾牌、没有铠甲甚至连衣服都没有,汉军强弓收割他们的生命,比用镰刀割水稻还要轻松。
尽管弓手的射击准确度不高,但对付这些野人,足够了。一波波带着死亡尖啸的箭矢,不间断的落到山越人中间,十名弓手,一轮齐射总能带走两三条生命。
短短的一百步距离,至少有十个野蛮人永远的倒下了;负伤的数目更多。
侯德富觉得,剩下的战斗应该不会太吃力。
莽岳快要疯了,他辛苦训练出的勇士,被敌人轻轻松松像猎鹿一样杀掉,就是目前的损失,也会使部落的根基动摇。
必须杀光汉人,重新建立威信,否则,附近的敌对部落会吞掉我们的!
在卫士的掩护下,莽岳终于冲到了单木弓的射程内。他早已把弓箭拿在手中,此时用尽臂力把弓拉到满圆,飞快的开弓、发箭,石质的箭头泛着一缕青光,直奔领头的汉人而去。
钱小毛正巧站在侯德富左前方,他想用长矛拨打箭矢,不知怎的脚下一个趔趄,身子一歪正巧挡在箭矢前进的轨迹上。
完了!
正中胸口,一阵剧痛,钱小毛浑身一震,痛苦的闭上了眼睛。
“胆小鬼,快起来,装什么死!”侯德富提着钱小毛的耳朵,把他从地上扯了起来。
见他一幅魂飞魄散的样子,侯德富脸色一整,难得的严肃:“不过,还是谢谢你替我挡那一箭!兄弟。”
啊,我没死?钱小毛浑浑沌沌的站起来,看看自己身上没有一点血迹,只是胸口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,隐隐作痛。
多亏了楚风在村里征集的棉甲——其实就是冬天的厚棉衣。在作战前一刻才穿上,对身体活动影响很小,防护力则足以抵挡鹿角矛和青石箭,唯一的缺点就是现在刚交七月,天气很热……
“死”过一次的经历,反而让钱小毛完全抛弃了所有的恐惧。
一个山越人挥舞着鹿角矛,幸运的躲开了三支射向他的长箭,血红着眼睛冲上来。他呲着一口白森森的尖牙,
看着扑上来的敌人,钱小毛低吼一声,钢矛没有任何阻力的刺进了山越人裸露的腹部,比烧热的小刀切黄油还要顺利,此时敌人的鹿角矛离自己的胸口,还有两尺的距离。
看着鲜血飞溅,看着敌人不甘的倒下,看着他腹部伤口冒出的血泉,钱小毛忽然觉得自己以前是个傻瓜。
原来杀一个人这么容易,原来死亡一点儿也不可怕!那个曾经懦弱怕死的人,真的是自己吗?
钱小毛只觉得喉咙管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,想要仰天长啸,又想要大哭一场;但他什么都没有做,只是操起长矛,继续和战友们并肩战斗。
只有杀戮,能够发泄内心的冲动。
乎东边的敌人喊声大些,莽岳拿着鹿角矛往东一指,一群人就乱纷纷的冲了过去。
看到了,对面的敌人竟然是一群汉人!莽岳的至尊心受到极大的侮辱,平坝人来袭就够让人丧气了,居然是汉人打上门来,我呸,怯懦的汉人也配和我们山越勇士较量?!
“大家冲啊,杀光汉人,吃掉他们!”
山越人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,哇哇叫着往前冲。但是他们很快发现这伙汉人的不同寻常:敌人的箭矢,能够从想像不到的超远距离射来!
为什么汉人的弓能射这么远?这个距离,至少是山越弓箭的三倍!
山越人以猎鹿为生,他们的弓是单木弓、箭头是青石磨制,打猎时总是花很多时间慢慢潜行到鹿群十多步远的地方,然后暴起射击。他们完全不能想象汉人的双曲复合弓和铁叶狼牙箭,能够在一百步的距离上倾泻火力!
侯德富非常惬意,他面对的敌人,不懂得结阵、没有盾牌、没有铠甲甚至连衣服都没有,汉军强弓收割他们的生命,比用镰刀割水稻还要轻松。
尽管弓手的射击准确度不高,但对付这些野人,足够了。一波波带着死亡尖啸的箭矢,不间断的落到山越人中间,十名弓手,一轮齐射总能带走两三条生命。
短短的一百步距离,至少有十个野蛮人永远的倒下了;负伤的数目更多。
侯德富觉得,剩下的战斗应该不会太吃力。
莽岳快要疯了,他辛苦训练出的勇士,被敌人轻轻松松像猎鹿一样杀掉,就是目前的损失,也会使部落的根基动摇。
必须杀光汉人,重新建立威信,否则,附近的敌对部落会吞掉我们的!
在卫士的掩护下,莽岳终于冲到了单木弓的射程内。他早已把弓箭拿在手中,此时用尽臂力把弓拉到满圆,飞快的开弓、发箭,石质的箭头泛着一缕青光,直奔领头的汉人而去。
钱小毛正巧站在侯德富左前方,他想用长矛拨打箭矢,不知怎的脚下一个趔趄,身子一歪正巧挡在箭矢前进的轨迹上。
完了!
正中胸口,一阵剧痛,钱小毛浑身一震,痛苦的闭上了眼睛。
“胆小鬼,快起来,装什么死!”侯德富提着钱小毛的耳朵,把他从地上扯了起来。
见他一幅魂飞魄散的样子,侯德富脸色一整,难得的严肃:“不过,还是谢谢你替我挡那一箭!兄弟。”
啊,我没死?钱小毛浑浑沌沌的站起来,看看自己身上没有一点血迹,只是胸口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,隐隐作痛。
多亏了楚风在村里征集的棉甲——其实就是冬天的厚棉衣。在作战前一刻才穿上,对身体活动影响很小,防护力则足以抵挡鹿角矛和青石箭,唯一的缺点就是现在刚交七月,天气很热……
“死”过一次的经历,反而让钱小毛完全抛弃了所有的恐惧。
一个山越人挥舞着鹿角矛,幸运的躲开了三支射向他的长箭,血红着眼睛冲上来。他呲着一口白森森的尖牙,
看着扑上来的敌人,钱小毛低吼一声,钢矛没有任何阻力的刺进了山越人裸露的腹部,比烧热的小刀切黄油还要顺利,此时敌人的鹿角矛离自己的胸口,还有两尺的距离。
看着鲜血飞溅,看着敌人不甘的倒下,看着他腹部伤口冒出的血泉,钱小毛忽然觉得自己以前是个傻瓜。
原来杀一个人这么容易,原来死亡一点儿也不可怕!那个曾经懦弱怕死的人,真的是自己吗?
钱小毛只觉得喉咙管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,想要仰天长啸,又想要大哭一场;但他什么都没有做,只是操起长矛,继续和战友们并肩战斗。
只有杀戮,能够发泄内心的冲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