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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二:我在经过一家地处偏僻的便利店门口时停住了脚步,考虑着要不要进里面去买瓶水,天气实在是有点热啊,尺子又不许我坐车,这一路走下去,我已经出了好些汗了,再不补充一下水份,我担心自己会变成肉干啊。
没等我想好,就见便利店的门突然被人从里面用力的打开来,一个带着墨镜口罩的家伙拎着一大包子东西冲了出来,跑得那叫一个飞快啊,好似被考虑追的兔子一般,经过我身边的时候,还给我带起了一阵凉风。
在口罩男跑出几百米后,便利店的大门再次被人打开,这次从里面出来的是一个中年妇女,跌跌撞撞的朝那口罩男的方向跑去,一边跑一边嘴里还大叫着:“抓小偷!抓小偷!”可惜这附近除了我和尺子以外,没人经过,自然也没人听到她的叫声。
一个是年轻力壮的男人,一个是中年妇女,这二人的奔跑速度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,据我的目测,按目前的情况,中年妇女绝对追不上小偷,只要让小偷跑出这条直路,然后随便钻进个胡同口或小巷子,那就可以逃脱追踪了。
话说,我萧清兰,平生没有当大侠的志愿,也没有在街上到处找好事做的诡异僻好,但是既然碰见了,就绝无放过之理,哼哼,死小偷,碰上本姑娘,算你倒霉了,要是抓不到你,那本姑娘这么多年的功夫就白学了。
在知道口罩男是小偷后,我的眼睛就如生物雷达一般对他进行了自动锁定,确定其逃路路线后,我就把手里的拎包往尺子的身上一扔。然后撒丫着双脚,追向了那个小偷。
尺子在反应过来后生怕出什么意外,也急急追了上去。他心里暗自为我捏了一把汗啊,如果他没记错地话。我现在穿的是高跟鞋,而且是跟高9厘米,跟粗0。5的超级高跟鞋。
穿着这细高跟走路都有点危险,更不用说跑步追小偷了,万一要是一个不小心把脚崴了。那可就麻烦大了。尺子在后面提心,我在前面也不好受啊,当下脑子一热就追着跑了,根本没想到脚上穿地是什么鞋,等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,鞋跟太细,脚后跟使不上劲,只能靠前半只脚掌来跑。
在我的努力追赶下,和那小偷地距离从最开始的两百米缩短到了一百米左右。那小偷也发现有人在追他,急切的想要甩开,所以在跑出直路后。就开始东绕西拐,玩起了捉迷藏。
警察现在是指望不上了。尺子和那个中年妇女还在后面追赶。他们也靠不上,我只能靠自己追。跟着这个该死的小偷走街串巷,我真担心抓到小偷后,超级路痴的自己会不会找不到回去地路了。
我一边追一边骂,刚开始还在心里骂,后来忍不住就骂出了口,还越骂越大声,好象这样我能多增加点力气似的。
尺子虽跟的远,但我骂的实在忒太大声了点,他想不听到都难啊,尺子气得直想吐血,敢情他这数天的功夫和金钱都白花了,一个不注意就露出了本性,唉,真是应了一句老话:山河易改,本性难移。
要说这个小偷也真有才,他像个耗子一样在胡同小巷里乱窜,可惜他并不熟悉这里的路,最后把他自己给窜到了死胡同里,这样可是无路可走了,相比于他的喘粗气,我明显就比他高一筹,只是粗重了一点点而已,倒是这脚,已经又红又肿了,我恨不得把鞋子给甩到外星球去。
“你我和你往日无仇近日无怨,你为何要苦苦相逼?”小偷看样子还有点学问,张口就来这么一句。“你和我是无仇,可惜你是小偷,所以我只能这样逼你。”我笑嘻嘻的说着,心里却是暗自警惕,我怎么可能看不出小偷是趁着这说话的功夫恢复体力,然后制服我之后逃走,毕竟暗常理来说,一个手无寸铁地女子是不可能打的壮年男子。可惜他这一次要踢到铁板了,要是收拾不了他,我这么多年的功夫就全学狗肚子里去了。“姐们,打个商量如何,我把抢来地东西分你一半,你放我过去吧?”小偷拍拍手里的袋子,做出一副大家一起发财地样子。
“我呸,谁和你称兄道弟地,犯了错就要受惩罚,若是这样放了你,未免也太便宜你了,小子,你就做好蹲铁窗的心理准备吧!”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小偷的诱惑,我可是社会好青年,怎么可能会和小偷同流合污呢。
在我和小偷对质的时候,尺子和那个便利店主似乎也追了过来,只是小巷太多,他们一时找不到我们的所在而已。
小偷见事情不可能善了,但只能用武力了,经过刚才那阵子喘息,他的体力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,觉得要摞倒一个女人不是件什么难事,只要解决了眼前的麻烦,袋里的钱足够他逍遥好多天了。
于是,带着这个美好的愿望,小偷先生义无反顾的向我冲了过来,如同一头发情的公牛,可惜俺不是母牛,对他也不敢兴趣,所以随便使了个四两拨千斤的手法,一牵一引,顺着他的势头就绕到了他后头。
巧合,一定是巧合,再来一次,这小妞就不会这么幸运了!小偷在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,然后又一次冲了过来,结果还需要说吗?当然又是“巧合”了,在巧合之后,我还不忘用那尖得足以在人身上踩出一个小洞的鞋跟,在他的背后踹了一下,把他痛的呲牙咧嘴。
在如此巧合了数次,而小偷身上也被我踩出了数个鞋印子后,他终于明白了,眼前这个女人学过几下子,想要轻松打倒她是不可能的。一定要想个好点的方法才行。
在小偷停下动作后,我也好整以瑕的站在原地,用一种人畜无害的笑容看着他:“怎么不撞啦。继续啊,我还没玩够呢!”
小偷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很可怕。很可能自己长胜不败从来没进过警察局地记录要毁在她的手里,这个该死的女人干嘛非要多管闲事,若不是她,自己早就找地方快活去了。
小偷地心里起了怨恨之心,他已经不满足于逃路。而是想要好好教训一下眼前这个追得他狼狈不堪的女人,只要不闹出人命就可以了,至于是半身不遂还是其他,那就要看她地运气了。
想到这儿,小偷藏在口罩后面的嘴脸露出了阴险的微笑,我虽想不到他脑海里的东西,但是大概也能想到一些,不过我会怕吗?笑话,高兴还来不及呢!
在我摩拳擦掌的时候。小偷突然来了这么一句:“你无非是伏着自己有武器,所以才敢这么狂,有本事就别用啊!”武器?什么武器?我奇怪地环顾自身。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和戴的首饰外,没有其他的东西啦。莫不是小偷头壳坏掉说胡话吧?
在经过询问后。我终于得到了答案,原来他说的武器是指我的高跟鞋。汗死,虽说那鞋跟看起来是很... -->>
事件二:我在经过一家地处偏僻的便利店门口时停住了脚步,考虑着要不要进里面去买瓶水,天气实在是有点热啊,尺子又不许我坐车,这一路走下去,我已经出了好些汗了,再不补充一下水份,我担心自己会变成肉干啊。
没等我想好,就见便利店的门突然被人从里面用力的打开来,一个带着墨镜口罩的家伙拎着一大包子东西冲了出来,跑得那叫一个飞快啊,好似被考虑追的兔子一般,经过我身边的时候,还给我带起了一阵凉风。
在口罩男跑出几百米后,便利店的大门再次被人打开,这次从里面出来的是一个中年妇女,跌跌撞撞的朝那口罩男的方向跑去,一边跑一边嘴里还大叫着:“抓小偷!抓小偷!”可惜这附近除了我和尺子以外,没人经过,自然也没人听到她的叫声。
一个是年轻力壮的男人,一个是中年妇女,这二人的奔跑速度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,据我的目测,按目前的情况,中年妇女绝对追不上小偷,只要让小偷跑出这条直路,然后随便钻进个胡同口或小巷子,那就可以逃脱追踪了。
话说,我萧清兰,平生没有当大侠的志愿,也没有在街上到处找好事做的诡异僻好,但是既然碰见了,就绝无放过之理,哼哼,死小偷,碰上本姑娘,算你倒霉了,要是抓不到你,那本姑娘这么多年的功夫就白学了。
在知道口罩男是小偷后,我的眼睛就如生物雷达一般对他进行了自动锁定,确定其逃路路线后,我就把手里的拎包往尺子的身上一扔。然后撒丫着双脚,追向了那个小偷。
尺子在反应过来后生怕出什么意外,也急急追了上去。他心里暗自为我捏了一把汗啊,如果他没记错地话。我现在穿的是高跟鞋,而且是跟高9厘米,跟粗0。5的超级高跟鞋。
穿着这细高跟走路都有点危险,更不用说跑步追小偷了,万一要是一个不小心把脚崴了。那可就麻烦大了。尺子在后面提心,我在前面也不好受啊,当下脑子一热就追着跑了,根本没想到脚上穿地是什么鞋,等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,鞋跟太细,脚后跟使不上劲,只能靠前半只脚掌来跑。
在我的努力追赶下,和那小偷地距离从最开始的两百米缩短到了一百米左右。那小偷也发现有人在追他,急切的想要甩开,所以在跑出直路后。就开始东绕西拐,玩起了捉迷藏。
警察现在是指望不上了。尺子和那个中年妇女还在后面追赶。他们也靠不上,我只能靠自己追。跟着这个该死的小偷走街串巷,我真担心抓到小偷后,超级路痴的自己会不会找不到回去地路了。
我一边追一边骂,刚开始还在心里骂,后来忍不住就骂出了口,还越骂越大声,好象这样我能多增加点力气似的。
尺子虽跟的远,但我骂的实在忒太大声了点,他想不听到都难啊,尺子气得直想吐血,敢情他这数天的功夫和金钱都白花了,一个不注意就露出了本性,唉,真是应了一句老话:山河易改,本性难移。
要说这个小偷也真有才,他像个耗子一样在胡同小巷里乱窜,可惜他并不熟悉这里的路,最后把他自己给窜到了死胡同里,这样可是无路可走了,相比于他的喘粗气,我明显就比他高一筹,只是粗重了一点点而已,倒是这脚,已经又红又肿了,我恨不得把鞋子给甩到外星球去。
“你我和你往日无仇近日无怨,你为何要苦苦相逼?”小偷看样子还有点学问,张口就来这么一句。“你和我是无仇,可惜你是小偷,所以我只能这样逼你。”我笑嘻嘻的说着,心里却是暗自警惕,我怎么可能看不出小偷是趁着这说话的功夫恢复体力,然后制服我之后逃走,毕竟暗常理来说,一个手无寸铁地女子是不可能打的壮年男子。可惜他这一次要踢到铁板了,要是收拾不了他,我这么多年的功夫就全学狗肚子里去了。“姐们,打个商量如何,我把抢来地东西分你一半,你放我过去吧?”小偷拍拍手里的袋子,做出一副大家一起发财地样子。
“我呸,谁和你称兄道弟地,犯了错就要受惩罚,若是这样放了你,未免也太便宜你了,小子,你就做好蹲铁窗的心理准备吧!”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小偷的诱惑,我可是社会好青年,怎么可能会和小偷同流合污呢。
在我和小偷对质的时候,尺子和那个便利店主似乎也追了过来,只是小巷太多,他们一时找不到我们的所在而已。
小偷见事情不可能善了,但只能用武力了,经过刚才那阵子喘息,他的体力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,觉得要摞倒一个女人不是件什么难事,只要解决了眼前的麻烦,袋里的钱足够他逍遥好多天了。
于是,带着这个美好的愿望,小偷先生义无反顾的向我冲了过来,如同一头发情的公牛,可惜俺不是母牛,对他也不敢兴趣,所以随便使了个四两拨千斤的手法,一牵一引,顺着他的势头就绕到了他后头。
巧合,一定是巧合,再来一次,这小妞就不会这么幸运了!小偷在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,然后又一次冲了过来,结果还需要说吗?当然又是“巧合”了,在巧合之后,我还不忘用那尖得足以在人身上踩出一个小洞的鞋跟,在他的背后踹了一下,把他痛的呲牙咧嘴。
在如此巧合了数次,而小偷身上也被我踩出了数个鞋印子后,他终于明白了,眼前这个女人学过几下子,想要轻松打倒她是不可能的。一定要想个好点的方法才行。
在小偷停下动作后,我也好整以瑕的站在原地,用一种人畜无害的笑容看着他:“怎么不撞啦。继续啊,我还没玩够呢!”
小偷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很可怕。很可能自己长胜不败从来没进过警察局地记录要毁在她的手里,这个该死的女人干嘛非要多管闲事,若不是她,自己早就找地方快活去了。
小偷地心里起了怨恨之心,他已经不满足于逃路。而是想要好好教训一下眼前这个追得他狼狈不堪的女人,只要不闹出人命就可以了,至于是半身不遂还是其他,那就要看她地运气了。
想到这儿,小偷藏在口罩后面的嘴脸露出了阴险的微笑,我虽想不到他脑海里的东西,但是大概也能想到一些,不过我会怕吗?笑话,高兴还来不及呢!
在我摩拳擦掌的时候。小偷突然来了这么一句:“你无非是伏着自己有武器,所以才敢这么狂,有本事就别用啊!”武器?什么武器?我奇怪地环顾自身。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和戴的首饰外,没有其他的东西啦。莫不是小偷头壳坏掉说胡话吧?
在经过询问后。我终于得到了答案,原来他说的武器是指我的高跟鞋。汗死,虽说那鞋跟看起来是很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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