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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率最高的一句情话。
菲因五世久久没有动弹,直到夜幕低垂,黑暗再一次笼罩了大地,他才从沉思中醒来,明白这是在战场上。菲因五世命令侍卫打起火把,从侍卫手里接过,没有要任何人跟随,举着火把,控马来到一座小小的山岗上。
菲因五世多次惨败于此,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,知道这座山岗上长有鲜艳的茱黄花。南疆的气侯温暖,四季如春,正宜于鲜花生长,开了一季又一季,始终是香飘山岗。
菲因五世从马背上跳下,来到最鲜艳的茱黄花前,弯腰采下,嗅了嗅,道:“真香。”
而后,他露出古怪的神情,道:“凤,你是我的敌人,也是让我钦佩的朋友,还是我的清人,我就送你一束茱黄花。我的尊敬的敌人!我的真心朋友!我的梦中情人!”
回到阵前的菲因五世,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帕,咬破手指,用鲜血在丝帕上写下了四个字—“我回来了”叫来侍卫长,要他把丝帕和茱黄花送进城去,亲手交给凤。花明。
侍卫长不负菲因五世所望,亲手交给了凤。花明,还带回了凤。花明的口信“谢谢”两字。据侍卫长说,凤。花明在说这话时,酥胸起伏不定,好像很激动,这让菲因五世激动得不得了,连觉都睡不着了。更让菲因五世放心的是,凤。花明美丽如昔,更加成熟,更加具有女人味,让他眼里闪着异样色彩。
一到云阳要塞,收获就不错,菲因五世实在是兴奋得不得了,等军队扎下营寨,就要军队连夜练习一首歌曲。依他的严令,要是不能达到他的要求,要军法从事。这可苦了这些小兵兵,连夜练习,整个晚上,军营里都是一片歌声嚓亮,彻夜未停。
五更造饭,一刻钟用饭完毕,然后列阵。菲因五世出动的是精锐部队,训练有素,顷刻成阵,行列整齐,刀出鞘,弓上弦,枪如林,旗帜飘飞,在晨风中猎猎作响,端的是气势惊人,无边的杀气从阵中透出,只要菲因五世一声令下,足以把云阳要塞碾成碎片。
中央骑道上,菲因五世一身戎装,在一队侍卫和数十员顶盔贯甲的将领簇拥下,控缰而来,娴熟的马技从他自如的缰绳控制中就可见一斑。身后的侍卫和将领个个人如龙,马如虎,气势如虹,直贯云霄。
菲因五世来到阵前,立定战马,抬头望着城头上那个一身火红的美娇娘一一著名的不世名将凤。花明,眼里闪着异样的神色。
凤。花明美艳不可方物,美玉般光洁的俏脸上没有一点瑕疵,哪怕是一点点也是没有,分明的曲线、平滑光洁而突起的脸蛋是那么的完美,就是艺术大师的倾心杰作也不可能有她完美。
钻石般的美目如夜空中闪烁着的美丽星星,会说话似的,秋水转动间,无边的美丽尽在这一动之间。
高挑的身材是那么地匀称,堪称完美,胸挺臀翘,小腹处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,曲线分明,而又协调之至,就是最挑剔的人也是找不到一丝的不足。
黑亮如瀑的秀发盘起,一个云髻就像戴在她头上的名贵装饰品似的,就是出自名家的珍贵装饰品也不及云髻万分之一。
小巧的樱唇微微上翘,嘴角始终挂着一个高贵如女神一般的神奇微笑,具有颠倒众生、一笑倾城倾国的魅力。
窄袖劲身箭装穿在身上,是那么的英姿挺拨,飒爽不凡,火红的凤恺裹在娇小的娇躯上,使整个人衬托得像只魅力四射的火凤凰,让人目眩,让人迷醉。
和凤。花明这道美丽到极致的风景线截然不同的是瑟梅兹。花明,无论是身材容貌,还是气质来说,都有云壤之别,一个在天地上,一个在地下,让人不得不生出感叹:“龙生九子,子子不同。”
瑟梅兹虽然穿了一身盔甲,倒有点威武之气,可惜的是,配上他那双让人倒胃口的水泡眼,就让人恶心。这还不是他最让人恶心的,最让人恶心的是他的说话,充分发挥了他作为空谈家的想像力。
“哦,我的天啊!这么多的浑蛋,他们一人撒一泡尿,就足以把我们淹死。”瑟梅兹水泡眼转动了几下,继续道:“啊!这么多的浑蛋小子来送死,也够我们把钢刀砍缺。”
紫云军团都知道这个空谈家的怪脾气,都当作没听见,睬也没有睬他,可惜他的表演了,成了独角戏。
有“紫云辣妹”之称的黎漪狠狠地白了瑟梅兹一眼,那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要不是大战当前,我会把你的臭嘴撕烂喂狗!
对紫云辣妹黎漪,瑟梅兹还是有点怕的,翻翻水泡眼,不吱声了。
黎漪一身的戎装,更能把她的火辣气释放出来,好像她天生就是火辣辣似的。
巨汉似的科伦穿了一身特大号的盔甲站在凤。花明的身后,仿佛一尊天神。他和凤。花明一大一小,一高一矮,好像是在相互映衬似的,一个英气逼人,让人生出不敢仰视之感,一个宛若天神,威风凛凛,让人畏俱。
菲因五世透过眼里的雾气凝视着城头上的凤。花明,久久没有说话,只觉真人比画像美丽得多了,心中又在后悔,为什么自己不早点来看她呢?
终于,菲因五世清醒过来,大声道:“一别经年,将军可好?”
凤。花明仿佛天籁的声音从城头上飘下来,是那么的悦耳动听,就是珠玉之声和她的声音比起来也是不及万分之一,道:“多谢大王问侯,小女子很好。大王为何一再发兵,侵我疆土?大王请听小女子一声劝,即刻回师,我保大王平安归去,要不然的话,旧事重演,有伤大王体面。”
一提旧事,菲因五世心头没来由地一疼,道:“我提兵到此,岂能无功而返。我劝将军识时务者为俊杰,蓝月帝国北有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帝国,南有我京唐百万大军压境,不日将灭亡,你还是打开城门,让我大军通过。我可以向将军保证,我京唐大军一定秋毫无犯,不伤云阳要塞一个人,不拿一根针。”
“大王此言差也。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与我国世代为敌,已非一日,百多年的征战,他们徒劳无功,连我国一寸土地也没有占到,徒自劳民伤财,让生灵涂炭,实为不智。我劝大王不要误听人言,贪图一时之利,趁火打劫。等大军到来,必定收复断云三角洲,翻越断云山,进入贵国灭贼。到那时,大王悔之晚也。”凤。花明针锋相对。
“将军盘算虽好,只可惜此一时,彼一时。形势于贵国极为不利,贵国四边临敌,已到绝境,何来大军?将军危言耸听而已。”菲因五世丝毫不为所动。
“小女子再三晓以利害,无奈大王固执己见,就战场上见真章。”凤。花明一语说出,一场大战就要上演了。
“将军提议甚好,本王也是这般想法。在大战之前,请将军稍待片时,容本王送将军一件礼物。”菲因五世意气风发地说。
“大王厚礼,小女子不敢擅纳,还请大王体谅。”凤。花明婉拒道。
菲因五世转过身,面对着他的百万大军,双目炯炯有神,神光湛然,呛啷声中,拨刀在手,高举在头上,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。
只要菲因五世一刀挥下,大战就要爆发了,所有的人都不免气为之一窒,空气骤然凝固,无不心为之一紧。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,战场是可怕的,可怕的不是在冲锋陷阵,而是在漫长的等待,最痛苦的是在临战前的一刻。
菲因五世左手高举,大声道:“花儿花儿开,预备,唱!”右手的军刀挥舞起来,划着优美的曲线,左手随着节拍挥动,嘴里和着节拍唱道:“花儿花儿开”
他的角色转变得真是快,瞬间就从指挥千军万马的帝王变成了舞台演出的指挥家都是指挥家,此指挥家非彼指挥家。
小兵兵们练了一晚上的歌,烂熟于胸,拉开喉咙唱了起来,心里天真地想要是和敌人的歌唱比赛赢了的话,说不定就不用打仗了,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大好事,无不卖力地唱起来。
近百万张嘴一齐唱歌,那是何等的气势,声音之大,已经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,声浪冲霄直上,震得天上的浮云都为之颤抖。脚下的大地就更不用说了,微微地抖动,真可以说得上惊天动地。
城头上的蓝月军队开始是不明所以,诧异之极地倾听起来,越听越惊诧,差一点从城头上摔下来了。
凤。花明美丽的凤目越来越大,嘴巴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圆圈,粉脸上越来越红,好像是美丽的朝霞。
引用率最高的一句情话。
菲因五世久久没有动弹,直到夜幕低垂,黑暗再一次笼罩了大地,他才从沉思中醒来,明白这是在战场上。菲因五世命令侍卫打起火把,从侍卫手里接过,没有要任何人跟随,举着火把,控马来到一座小小的山岗上。
菲因五世多次惨败于此,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,知道这座山岗上长有鲜艳的茱黄花。南疆的气侯温暖,四季如春,正宜于鲜花生长,开了一季又一季,始终是香飘山岗。
菲因五世从马背上跳下,来到最鲜艳的茱黄花前,弯腰采下,嗅了嗅,道:“真香。”
而后,他露出古怪的神情,道:“凤,你是我的敌人,也是让我钦佩的朋友,还是我的清人,我就送你一束茱黄花。我的尊敬的敌人!我的真心朋友!我的梦中情人!”
回到阵前的菲因五世,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帕,咬破手指,用鲜血在丝帕上写下了四个字—“我回来了”叫来侍卫长,要他把丝帕和茱黄花送进城去,亲手交给凤。花明。
侍卫长不负菲因五世所望,亲手交给了凤。花明,还带回了凤。花明的口信“谢谢”两字。据侍卫长说,凤。花明在说这话时,酥胸起伏不定,好像很激动,这让菲因五世激动得不得了,连觉都睡不着了。更让菲因五世放心的是,凤。花明美丽如昔,更加成熟,更加具有女人味,让他眼里闪着异样色彩。
一到云阳要塞,收获就不错,菲因五世实在是兴奋得不得了,等军队扎下营寨,就要军队连夜练习一首歌曲。依他的严令,要是不能达到他的要求,要军法从事。这可苦了这些小兵兵,连夜练习,整个晚上,军营里都是一片歌声嚓亮,彻夜未停。
五更造饭,一刻钟用饭完毕,然后列阵。菲因五世出动的是精锐部队,训练有素,顷刻成阵,行列整齐,刀出鞘,弓上弦,枪如林,旗帜飘飞,在晨风中猎猎作响,端的是气势惊人,无边的杀气从阵中透出,只要菲因五世一声令下,足以把云阳要塞碾成碎片。
中央骑道上,菲因五世一身戎装,在一队侍卫和数十员顶盔贯甲的将领簇拥下,控缰而来,娴熟的马技从他自如的缰绳控制中就可见一斑。身后的侍卫和将领个个人如龙,马如虎,气势如虹,直贯云霄。
菲因五世来到阵前,立定战马,抬头望着城头上那个一身火红的美娇娘一一著名的不世名将凤。花明,眼里闪着异样的神色。
凤。花明美艳不可方物,美玉般光洁的俏脸上没有一点瑕疵,哪怕是一点点也是没有,分明的曲线、平滑光洁而突起的脸蛋是那么的完美,就是艺术大师的倾心杰作也不可能有她完美。
钻石般的美目如夜空中闪烁着的美丽星星,会说话似的,秋水转动间,无边的美丽尽在这一动之间。
高挑的身材是那么地匀称,堪称完美,胸挺臀翘,小腹处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,曲线分明,而又协调之至,就是最挑剔的人也是找不到一丝的不足。
黑亮如瀑的秀发盘起,一个云髻就像戴在她头上的名贵装饰品似的,就是出自名家的珍贵装饰品也不及云髻万分之一。
小巧的樱唇微微上翘,嘴角始终挂着一个高贵如女神一般的神奇微笑,具有颠倒众生、一笑倾城倾国的魅力。
窄袖劲身箭装穿在身上,是那么的英姿挺拨,飒爽不凡,火红的凤恺裹在娇小的娇躯上,使整个人衬托得像只魅力四射的火凤凰,让人目眩,让人迷醉。
和凤。花明这道美丽到极致的风景线截然不同的是瑟梅兹。花明,无论是身材容貌,还是气质来说,都有云壤之别,一个在天地上,一个在地下,让人不得不生出感叹:“龙生九子,子子不同。”
瑟梅兹虽然穿了一身盔甲,倒有点威武之气,可惜的是,配上他那双让人倒胃口的水泡眼,就让人恶心。这还不是他最让人恶心的,最让人恶心的是他的说话,充分发挥了他作为空谈家的想像力。
“哦,我的天啊!这么多的浑蛋,他们一人撒一泡尿,就足以把我们淹死。”瑟梅兹水泡眼转动了几下,继续道:“啊!这么多的浑蛋小子来送死,也够我们把钢刀砍缺。”
紫云军团都知道这个空谈家的怪脾气,都当作没听见,睬也没有睬他,可惜他的表演了,成了独角戏。
有“紫云辣妹”之称的黎漪狠狠地白了瑟梅兹一眼,那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要不是大战当前,我会把你的臭嘴撕烂喂狗!
对紫云辣妹黎漪,瑟梅兹还是有点怕的,翻翻水泡眼,不吱声了。
黎漪一身的戎装,更能把她的火辣气释放出来,好像她天生就是火辣辣似的。
巨汉似的科伦穿了一身特大号的盔甲站在凤。花明的身后,仿佛一尊天神。他和凤。花明一大一小,一高一矮,好像是在相互映衬似的,一个英气逼人,让人生出不敢仰视之感,一个宛若天神,威风凛凛,让人畏俱。
菲因五世透过眼里的雾气凝视着城头上的凤。花明,久久没有说话,只觉真人比画像美丽得多了,心中又在后悔,为什么自己不早点来看她呢?
终于,菲因五世清醒过来,大声道:“一别经年,将军可好?”
凤。花明仿佛天籁的声音从城头上飘下来,是那么的悦耳动听,就是珠玉之声和她的声音比起来也是不及万分之一,道:“多谢大王问侯,小女子很好。大王为何一再发兵,侵我疆土?大王请听小女子一声劝,即刻回师,我保大王平安归去,要不然的话,旧事重演,有伤大王体面。”
一提旧事,菲因五世心头没来由地一疼,道:“我提兵到此,岂能无功而返。我劝将军识时务者为俊杰,蓝月帝国北有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帝国,南有我京唐百万大军压境,不日将灭亡,你还是打开城门,让我大军通过。我可以向将军保证,我京唐大军一定秋毫无犯,不伤云阳要塞一个人,不拿一根针。”
“大王此言差也。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与我国世代为敌,已非一日,百多年的征战,他们徒劳无功,连我国一寸土地也没有占到,徒自劳民伤财,让生灵涂炭,实为不智。我劝大王不要误听人言,贪图一时之利,趁火打劫。等大军到来,必定收复断云三角洲,翻越断云山,进入贵国灭贼。到那时,大王悔之晚也。”凤。花明针锋相对。
“将军盘算虽好,只可惜此一时,彼一时。形势于贵国极为不利,贵国四边临敌,已到绝境,何来大军?将军危言耸听而已。”菲因五世丝毫不为所动。
“小女子再三晓以利害,无奈大王固执己见,就战场上见真章。”凤。花明一语说出,一场大战就要上演了。
“将军提议甚好,本王也是这般想法。在大战之前,请将军稍待片时,容本王送将军一件礼物。”菲因五世意气风发地说。
“大王厚礼,小女子不敢擅纳,还请大王体谅。”凤。花明婉拒道。
菲因五世转过身,面对着他的百万大军,双目炯炯有神,神光湛然,呛啷声中,拨刀在手,高举在头上,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。
只要菲因五世一刀挥下,大战就要爆发了,所有的人都不免气为之一窒,空气骤然凝固,无不心为之一紧。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,战场是可怕的,可怕的不是在冲锋陷阵,而是在漫长的等待,最痛苦的是在临战前的一刻。
菲因五世左手高举,大声道:“花儿花儿开,预备,唱!”右手的军刀挥舞起来,划着优美的曲线,左手随着节拍挥动,嘴里和着节拍唱道:“花儿花儿开”
他的角色转变得真是快,瞬间就从指挥千军万马的帝王变成了舞台演出的指挥家都是指挥家,此指挥家非彼指挥家。
小兵兵们练了一晚上的歌,烂熟于胸,拉开喉咙唱了起来,心里天真地想要是和敌人的歌唱比赛赢了的话,说不定就不用打仗了,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大好事,无不卖力地唱起来。
近百万张嘴一齐唱歌,那是何等的气势,声音之大,已经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,声浪冲霄直上,震得天上的浮云都为之颤抖。脚下的大地就更不用说了,微微地抖动,真可以说得上惊天动地。
城头上的蓝月军队开始是不明所以,诧异之极地倾听起来,越听越惊诧,差一点从城头上摔下来了。
凤。花明美丽的凤目越来越大,嘴巴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圆圈,粉脸上越来越红,好像是美丽的朝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