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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,“寂木仙府的人喊我叫凤大人,千浔喊我凤陵,唯有你喊我风铃,如果一个名字代表了一份独一无二,我希望你能永远记住我这个风铃。”
鸳鸯点点头,“你为什么会死?是不是那些鬼族人……那把剑……。”鸳鸯现在没心情想这些,但如果风铃的死是鬼族一手造成,她就一定不会放过鬼族。
“鸳鸯,你把那些怨恨都放下吧。”风铃叹了口气,如果他没有感觉错,他们身边还有活着的人吧。
如果他们也不想寂木仙府和鬼族闹翻,如果他们也不想给自己招一个仇敌,那么,鸳鸯就不会拿自己的死去鬼族报仇了。
“我没有怨恨,我只是不甘心那些伤害过别人的人若无其事的逍遥在外。”鸳鸯摇摇头,死死的拽着风铃。
风铃另一只手抚上鸳鸯的脸,不舍,留恋,就像对待他那把常年不离身的剑一样。
其实对鸳鸯也不止友情吧,风铃忽然醒悟。
只是到现在才在这里醒悟,但醒悟了又如何,她的心里就算不是那冰冷无情瞧不起人的温尧,也只会是自家那上善若水体贴入微的千浔吧。
他唇角的笑容忽然变得苦涩起来。
鸳鸯现在极其讨厌那种星光一样消逝的死法,可是越讨厌,它就偏来。
风铃知道自己会怎么死,所以他只是淡然的面对着自己的死亡,所有的留恋与不舍都化着这些耀眼碎光而去,他最后,只是说了句:
“你要好好活在这世上,记得我!”
鸳鸯瘫倒在地上,眼泪猝然从眼睛里落了下来。
这些人都这样,叫她好好活着。
可是他们不知道活着的人才最痛苦吗?
鸳鸯擦了擦眼泪,将聚魂灯收在空间袋里。
脑海中响起聚魂灯倨傲的声音“本灯又救了你这丫头一命,你该拿什么来报答本灯?”
鸳鸯理都没理聚魂灯。
四下里,风铃好像从未存在过一样,静静的山风吹着,地上的六具死尸有的还瞪着充血的眼,看起人,格外叫人发寒。
聚魂灯蹭蹭的火气往上涌,该死的,从来都只有它聚魂灯不搭理别人的份儿,而今天竟然颠倒了过来……
哼,要不是这丫头是它的半个主人,它一定不会救这死没良心的丫头。
鸳鸯将聚魂灯收在身上,心里满是对未来的绝望。
路那么长,又那么多条,她一个人走,会不会很累……
鸳鸯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,直到天色半昏她才一步一步慢吞吞的离开这儿。
她走后,两个人从树上跳了下来,那两人,分别是苍北冥和仓北晋。
仓北瞑一身红色的衣袍曳地,唇角的笑妖媚而充满了鄙夷,看了沉着脸做深思状的离歌一眼,煞是怪语怪气的道“你不会心疼那丫头了吧。”
离歌不语,对仓北瞑又厌烦了一些。
“呵,先前帝尊让你去接近那丫头,你难不成还对她心动了,那丫头长相虽然是一般般,但我瞧着,她还很受男人欢迎哈,方才那寂木仙府的凤陵是一个,我们鬼族的温尧也是一个,不曾想,你也是一个。”
想到温尧竟然会喜欢鸳鸯这小丫头,仓北瞑的话就不免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。
离歌冷嘲热讽的接话“我喜不喜欢她,先放在一边,倒是你喜欢温尧,我却知道。”一个男人喜欢着另一个男人,这比他喜欢鸳鸯可惊世骇俗多了。
再说了,谁说他喜欢鸳鸯呢?
仓北瞑也不觉得离歌认为可耻的就是可耻,“那又怎样,至少我比你有眼光。有品位”意思就是离歌看上鸳鸯是没品味呢!
离歌冷哼“我没眼光,那也比你整天穿一身女人才穿的红衣要强。”话毕,离歌往鸳鸯走的方向走去。
仓北瞑不以为然的轻笑,穿红衣怎么了,他乐意!
“你去哪里?”
离歌边走边道“现在是抢聚魂灯的最佳时机,那凤陵死了,温尧人也在鬼族,鸳鸯左右都没有救援,且她现还是懵懵懂懂不愿面对现实的状态,趁着这机会给鸳鸯致命一击,岂不是最好?”
“你舍得?”仓北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,他很喜欢自己手掌白皙指节修长的手,同样的,温尧那一双手,他更喜欢。
离歌头都懒得回一下,说真心话,他对鸳鸯是没有一毛钱感情的,要他杀了鸳鸯他也半分不会手软,只是他身体里面还有另存着一个灵魂,想来这具身体确实很适合容纳灵魂,所以奇异的连一个身体包含两个灵魂的事情都能发生。
而那个灵魂又不知道为什么,极其在意鸳鸯那丫头的死活,他三番几次试过要把那灵魂压制出去,都没能成功,久而久之,那个灵魂都成了这个身体的一部分,有时,那个灵魂的情绪也能影响到他。
仓北瞑看仓北晋头也不回,睡意怏怏的打了个哈欠,打算回鬼族去补觉,顺便也去看看熟人温尧的雪毒发作过了没有。
至于鸳鸯,聚魂灯什么的,都让仓北晋去忙活好了,反正鸳鸯现在那一蹶不振伤心欲绝的样子很好对付。
似乎还有这一堆死了的长老要处理一下,仓北晋这么想着,然后非常懒的又打了个哈欠。
算了,回去知会一声,派几个人过来处理得了。
————不夭忧伤飘过—————
不夭“做你们还不来了,这一个点击,都不好意思出去(抹把鼻涕)装逼了。”
众“……”
手,“寂木仙府的人喊我叫凤大人,千浔喊我凤陵,唯有你喊我风铃,如果一个名字代表了一份独一无二,我希望你能永远记住我这个风铃。”
鸳鸯点点头,“你为什么会死?是不是那些鬼族人……那把剑……。”鸳鸯现在没心情想这些,但如果风铃的死是鬼族一手造成,她就一定不会放过鬼族。
“鸳鸯,你把那些怨恨都放下吧。”风铃叹了口气,如果他没有感觉错,他们身边还有活着的人吧。
如果他们也不想寂木仙府和鬼族闹翻,如果他们也不想给自己招一个仇敌,那么,鸳鸯就不会拿自己的死去鬼族报仇了。
“我没有怨恨,我只是不甘心那些伤害过别人的人若无其事的逍遥在外。”鸳鸯摇摇头,死死的拽着风铃。
风铃另一只手抚上鸳鸯的脸,不舍,留恋,就像对待他那把常年不离身的剑一样。
其实对鸳鸯也不止友情吧,风铃忽然醒悟。
只是到现在才在这里醒悟,但醒悟了又如何,她的心里就算不是那冰冷无情瞧不起人的温尧,也只会是自家那上善若水体贴入微的千浔吧。
他唇角的笑容忽然变得苦涩起来。
鸳鸯现在极其讨厌那种星光一样消逝的死法,可是越讨厌,它就偏来。
风铃知道自己会怎么死,所以他只是淡然的面对着自己的死亡,所有的留恋与不舍都化着这些耀眼碎光而去,他最后,只是说了句:
“你要好好活在这世上,记得我!”
鸳鸯瘫倒在地上,眼泪猝然从眼睛里落了下来。
这些人都这样,叫她好好活着。
可是他们不知道活着的人才最痛苦吗?
鸳鸯擦了擦眼泪,将聚魂灯收在空间袋里。
脑海中响起聚魂灯倨傲的声音“本灯又救了你这丫头一命,你该拿什么来报答本灯?”
鸳鸯理都没理聚魂灯。
四下里,风铃好像从未存在过一样,静静的山风吹着,地上的六具死尸有的还瞪着充血的眼,看起人,格外叫人发寒。
聚魂灯蹭蹭的火气往上涌,该死的,从来都只有它聚魂灯不搭理别人的份儿,而今天竟然颠倒了过来……
哼,要不是这丫头是它的半个主人,它一定不会救这死没良心的丫头。
鸳鸯将聚魂灯收在身上,心里满是对未来的绝望。
路那么长,又那么多条,她一个人走,会不会很累……
鸳鸯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,直到天色半昏她才一步一步慢吞吞的离开这儿。
她走后,两个人从树上跳了下来,那两人,分别是苍北冥和仓北晋。
仓北瞑一身红色的衣袍曳地,唇角的笑妖媚而充满了鄙夷,看了沉着脸做深思状的离歌一眼,煞是怪语怪气的道“你不会心疼那丫头了吧。”
离歌不语,对仓北瞑又厌烦了一些。
“呵,先前帝尊让你去接近那丫头,你难不成还对她心动了,那丫头长相虽然是一般般,但我瞧着,她还很受男人欢迎哈,方才那寂木仙府的凤陵是一个,我们鬼族的温尧也是一个,不曾想,你也是一个。”
想到温尧竟然会喜欢鸳鸯这小丫头,仓北瞑的话就不免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。
离歌冷嘲热讽的接话“我喜不喜欢她,先放在一边,倒是你喜欢温尧,我却知道。”一个男人喜欢着另一个男人,这比他喜欢鸳鸯可惊世骇俗多了。
再说了,谁说他喜欢鸳鸯呢?
仓北瞑也不觉得离歌认为可耻的就是可耻,“那又怎样,至少我比你有眼光。有品位”意思就是离歌看上鸳鸯是没品味呢!
离歌冷哼“我没眼光,那也比你整天穿一身女人才穿的红衣要强。”话毕,离歌往鸳鸯走的方向走去。
仓北瞑不以为然的轻笑,穿红衣怎么了,他乐意!
“你去哪里?”
离歌边走边道“现在是抢聚魂灯的最佳时机,那凤陵死了,温尧人也在鬼族,鸳鸯左右都没有救援,且她现还是懵懵懂懂不愿面对现实的状态,趁着这机会给鸳鸯致命一击,岂不是最好?”
“你舍得?”仓北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,他很喜欢自己手掌白皙指节修长的手,同样的,温尧那一双手,他更喜欢。
离歌头都懒得回一下,说真心话,他对鸳鸯是没有一毛钱感情的,要他杀了鸳鸯他也半分不会手软,只是他身体里面还有另存着一个灵魂,想来这具身体确实很适合容纳灵魂,所以奇异的连一个身体包含两个灵魂的事情都能发生。
而那个灵魂又不知道为什么,极其在意鸳鸯那丫头的死活,他三番几次试过要把那灵魂压制出去,都没能成功,久而久之,那个灵魂都成了这个身体的一部分,有时,那个灵魂的情绪也能影响到他。
仓北瞑看仓北晋头也不回,睡意怏怏的打了个哈欠,打算回鬼族去补觉,顺便也去看看熟人温尧的雪毒发作过了没有。
至于鸳鸯,聚魂灯什么的,都让仓北晋去忙活好了,反正鸳鸯现在那一蹶不振伤心欲绝的样子很好对付。
似乎还有这一堆死了的长老要处理一下,仓北晋这么想着,然后非常懒的又打了个哈欠。
算了,回去知会一声,派几个人过来处理得了。
————不夭忧伤飘过—————
不夭“做你们还不来了,这一个点击,都不好意思出去(抹把鼻涕)装逼了。”
众“……”